1、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距離5m,氧氣乙炔與火源的安全距離10m。
2、安規中的3種安全距離:
第1種安全距離: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其規定數值如下:10kV及以下 0.7m,35kV 1.0m,l10KV 1.5m,220kV 3.0m,500kV 5.0m。
第2種安全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範圍內和帶電裝置的安全距離,它考慮了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中可能活動的最大的空間位置,對帶電裝置所必須保持的安全距離。其規定數值如下:10kV及以下 0.4m,35kV 0.6m,110kV 1.5m,220kV 3.0m,500kV 5.0m。
第3種安全距離:地電位帶電作業時,人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規定數值如下:10kV及以下 0.4m,35kV 0.6m,110kV 1.0m,220kV 1.8m(1.6m),500kV 3.6m。
3、公路施工爆破飛石安全距離不得小於國家安全規程規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離。
4、高壓燃氣管道距建築物基礎的距離分別為不小於4m(介質壓力0.4~0.8MPa)和不小於6m(介質壓力0.8~1.6MPa);距街樹的距離不小於1.2m;距鐵路鋼軌不小於5m;距有軌電車鋼軌不小於2m;距其它道路的距離無規定。
5、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電壓220kV時,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電壓60~110KV時,沿水平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
6、製氧站氣瓶間空瓶與實瓶應分開存放,間距大於1.5m,並有指示牌。
7、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樑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不少於8m;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不少於10m;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不少於12m;
(四)其他地區,不少於15m。
8、消防安全通道3.5m,獨頭通道要在盡頭設車場。
9、公路與石油庫安全距離40m。
10、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m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m以上,並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高度不足2m,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於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裝置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在作業基準面30m(含30m)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11、石油庫與工礦企業的安全距離:一、二、三、四、五級石油庫分別為60、80、40、35、30m。
12、施工現場禁火作業區距離生活區不小於15m,距離其它區域不小於25m。
13、10kV高壓線路距離建築最小的水平安全距離為1.2m,垂直距離為2.5m。為了保障住戶的生命安全,供電部門將電杆由原來的10m加高到了12m或者15m。
14、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故障時,人體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於 4 m ,室外應大於 8 m 。
15、正常乾燥場所的室內照明,垂直距離不應小於1.8m,否則採用安全電壓。
16、安裝臨時線路時安裝高度室內不得低於2.5m,室外不得低於3.5m。
17、石油管道與其它管道不可避免交叉時,安全距離不得小於0.4m。
18、3層(6m)以上的腳手架應該拉設安全網。
19、鋼直梯下端高於基準面2.4m以上的必須增加護籠梯。
20、電建安規:道路施工道路,雙車道不小於6m;單車道不小於3.5m;棧橋、架空線路下方通行空間不小於5m,材料、廢棄物堆放點距排水溝大於0.5m。
21、腳手架: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不應大於4m。
22、運輸道路應儘量減少彎道和交叉。載重汽車彎道半徑一般不得小於15m,特殊情況下不得小於10m,並有良好的瞭望條件。
23、現場道路跨越溝槽時應搭設牢固的兩側有可靠欄杆的便橋,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人行便橋的寬度不得小於1m,手推車便橋寬度不得小於1.5m,馬車、汽車便橋應經設計,其寬度不得小於3.5m。橋的兩側應有可靠的欄杆。
24、現場機動車輛應限速行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15km。
25、器材不得緊靠建築物的牆壁堆放,應有0.5m以上的間距,兩端應封閉。有車輛出入的倉庫,其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2.5m,各材料之間的通道不得小於1.5m。
26、煤氣場所工作的時間:在煤氣場所工作的安全許可時間: CO含量不超過30mg/m3(24ppm)時,可較長時間工作。 CO含量不超過50mg/m3(4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h。CO含量不超過100mg/m3(8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0.5h。 CO含量不超過200mg/m3(16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5~20min。工作人員每次進入煤氣洩漏區域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27、人體(工作人員)正常活動範圍與帶電裝置的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 0.35m;20~35kV 0.6m;44kV 0.9m ;60~110kV 1.5m ;220kV 3m;330kV 4m ;500kV 5m。
28、二級加油站與普通民用建築物的安全距離為12m,三級加油站為10m,加油站與重要公共建築物之間的距離要達到50m,重要公共建築物包括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辦公樓,體育館、會堂、會議中心、電影院、劇場、室內娛樂場所、車站和客運站等公眾聚會場所,省級以上郵政樓、電信樓等通訊、指揮排程建築物,省級以上金融機構辦公樓,中小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建築物。一般營業場所、辦公樓、商住兩用樓、高層民用建築物等則歸類為僅次於重要公共建築物的一類保護物。其與二級加油站的安全距離應為20m,與三級加油站的安全距離應為16m。
29、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應設庫區和生活區,兩區之間應有高2m以上的實體圍牆,圍牆與庫區內建築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並應滿足圍牆兩側建築物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
30、危險化學品零售業務的店面應與居住人口稠密區保持500m以上的距離。
31、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築,交通幹線,工礦企業至少保持1000m距離。
32、疏散通道中,“緊急出口”標誌宜設定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於1m。也可以把標誌直接設定在地面上,上面加蓋不燃透明牢固的保護板。標誌的間距不應大於20m,帶形走道的盡頭離標誌的距離不應大於10m。
33、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定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34、防護罩應儘量採用封閉結構,當現場需要採用網狀結構時,其安全距離和網眼的開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為防止指尖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6.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35mm。
(二)為防止手指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12.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92mm。
(三)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關節)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20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35mm。
(四)為防止上肢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47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460mm。
(五)為防止足尖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防護罩底部與地面(或站立檯面)的間隙應小於76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50mm。
35、一般油氣井作業時,放噴管線安裝在當地季節風的下風向,接出井口25m以外,通徑不小於62mm,放噴閥門距井口3m以外,壓力錶接在內控管線與放噴閥門之間。大修側鑽油氣井時,放噴管線出口應接至井口75m以上的安全地帶,距各種設施不小於50m。
36、臨時線路跨過路時必須高於4m。
37、露天採石開採階段高度淺眼爆破時分層高度不超過6m,中深孔爆破時分層高度不超過20m。
38、倉庫安全距離
(一)甲類危化品庫房之間至少保持20m的防火間距,當倉庫儲存量較少時,可減至12m。
(二)甲類危化品倉庫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距離至少為30m,與其他民用建築的防火距離至少為25m。
(三)甲類危化品倉庫庫區圍牆與區內建築的距離至少為25m 。
(四)大型倉庫與鄰近居民區和公共建築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50m,與鄰近工礦企業、鐵路幹線的距離不應小於100m,與公路的距離不應小於50m。
(五)大型倉庫一般分割槽設定,其行政管理區和生活區應設在庫區之外,並用不低於2m的圍牆將其與庫區隔開。
39、工業企業帶煤氣作業周圍40m內禁止明火。
40、安全出口距離:建築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開佈置,相鄰兩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0m。
41、多層建築內商店的疏散樓梯的設定要求:
(一)超過5層的商店的室內疏散樓梯應設定封閉樓梯(包括首層擴大封閉樓梯間)。
(二)地下商店,當地下層數為1層或2層且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均應設定防煙樓梯間;其他的地下商店可設定封閉樓梯間,其樓梯間的門應用乙級防火門。
(三)疏散樓梯寬度不應小於1.1m。
42、高層建築內商店疏散樓梯的設定要求:
(一)一類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築,應設定防煙樓梯間。
(二)建築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三)疏散樓梯寬度不應小於1.2m。
43、石油化工企業中,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於6m。另外:
(一)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宜小於12m。
(二)路面上淨空高度不應低於5m。
(三)任何儲罐的中心至不同方向的兩條消防車道的距離,均不應大於120m。
(四)當僅一側有消防車道時,車道至任何儲罐的中心,不應大於80m。
(五)若一側設消防車道,車道至最遠的鐵路股道的距離,不應大於80m。
(六)若兩側設消防車道,車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200m,超過200m時,其間尚應增設消防車道。
(七)當液化烴、可燃液體或甲、乙類固體的鐵路裝卸線為盡頭線時,其車檔至最後車位的距離,不應小於20m。
(八)在甲、乙、丙類液體的鐵路裝卸區內,兩相鄰棧臺鶴管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0m;但裝卸丙類液體的兩相鄰棧臺鶴管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7m。
44、倉庫內儲存物品距離牆體20㎝。
45、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46、高處作業分級:
一級:作業高度2~5m
二級:作業高度5~15m
三級:作業高度15~30m
特級:作業高度30m以上。
1、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距離5m,氧氣乙炔與火源的安全距離10m。
2、安規中的3種安全距離:
第1種安全距離: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其規定數值如下:10kV及以下 0.7m,35kV 1.0m,l10KV 1.5m,220kV 3.0m,500kV 5.0m。
第2種安全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範圍內和帶電裝置的安全距離,它考慮了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中可能活動的最大的空間位置,對帶電裝置所必須保持的安全距離。其規定數值如下:10kV及以下 0.4m,35kV 0.6m,110kV 1.5m,220kV 3.0m,500kV 5.0m。
第3種安全距離:地電位帶電作業時,人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規定數值如下:10kV及以下 0.4m,35kV 0.6m,110kV 1.0m,220kV 1.8m(1.6m),500kV 3.6m。
3、公路施工爆破飛石安全距離不得小於國家安全規程規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離。
4、高壓燃氣管道距建築物基礎的距離分別為不小於4m(介質壓力0.4~0.8MPa)和不小於6m(介質壓力0.8~1.6MPa);距街樹的距離不小於1.2m;距鐵路鋼軌不小於5m;距有軌電車鋼軌不小於2m;距其它道路的距離無規定。
5、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電壓220kV時,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電壓60~110KV時,沿水平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
6、製氧站氣瓶間空瓶與實瓶應分開存放,間距大於1.5m,並有指示牌。
7、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樑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不少於8m;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不少於10m;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不少於12m;
(四)其他地區,不少於15m。
8、消防安全通道3.5m,獨頭通道要在盡頭設車場。
9、公路與石油庫安全距離40m。
10、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m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m以上,並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高度不足2m,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於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裝置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在作業基準面30m(含30m)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11、石油庫與工礦企業的安全距離:一、二、三、四、五級石油庫分別為60、80、40、35、30m。
12、施工現場禁火作業區距離生活區不小於15m,距離其它區域不小於25m。
13、10kV高壓線路距離建築最小的水平安全距離為1.2m,垂直距離為2.5m。為了保障住戶的生命安全,供電部門將電杆由原來的10m加高到了12m或者15m。
14、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故障時,人體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於 4 m ,室外應大於 8 m 。
15、正常乾燥場所的室內照明,垂直距離不應小於1.8m,否則採用安全電壓。
16、安裝臨時線路時安裝高度室內不得低於2.5m,室外不得低於3.5m。
17、石油管道與其它管道不可避免交叉時,安全距離不得小於0.4m。
18、3層(6m)以上的腳手架應該拉設安全網。
19、鋼直梯下端高於基準面2.4m以上的必須增加護籠梯。
20、電建安規:道路施工道路,雙車道不小於6m;單車道不小於3.5m;棧橋、架空線路下方通行空間不小於5m,材料、廢棄物堆放點距排水溝大於0.5m。
21、腳手架: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不應大於4m。
22、運輸道路應儘量減少彎道和交叉。載重汽車彎道半徑一般不得小於15m,特殊情況下不得小於10m,並有良好的瞭望條件。
23、現場道路跨越溝槽時應搭設牢固的兩側有可靠欄杆的便橋,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人行便橋的寬度不得小於1m,手推車便橋寬度不得小於1.5m,馬車、汽車便橋應經設計,其寬度不得小於3.5m。橋的兩側應有可靠的欄杆。
24、現場機動車輛應限速行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15km。
25、器材不得緊靠建築物的牆壁堆放,應有0.5m以上的間距,兩端應封閉。有車輛出入的倉庫,其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2.5m,各材料之間的通道不得小於1.5m。
26、煤氣場所工作的時間:在煤氣場所工作的安全許可時間: CO含量不超過30mg/m3(24ppm)時,可較長時間工作。 CO含量不超過50mg/m3(4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h。CO含量不超過100mg/m3(8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0.5h。 CO含量不超過200mg/m3(16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5~20min。工作人員每次進入煤氣洩漏區域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27、人體(工作人員)正常活動範圍與帶電裝置的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 0.35m;20~35kV 0.6m;44kV 0.9m ;60~110kV 1.5m ;220kV 3m;330kV 4m ;500kV 5m。
28、二級加油站與普通民用建築物的安全距離為12m,三級加油站為10m,加油站與重要公共建築物之間的距離要達到50m,重要公共建築物包括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辦公樓,體育館、會堂、會議中心、電影院、劇場、室內娛樂場所、車站和客運站等公眾聚會場所,省級以上郵政樓、電信樓等通訊、指揮排程建築物,省級以上金融機構辦公樓,中小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建築物。一般營業場所、辦公樓、商住兩用樓、高層民用建築物等則歸類為僅次於重要公共建築物的一類保護物。其與二級加油站的安全距離應為20m,與三級加油站的安全距離應為16m。
29、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應設庫區和生活區,兩區之間應有高2m以上的實體圍牆,圍牆與庫區內建築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並應滿足圍牆兩側建築物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
30、危險化學品零售業務的店面應與居住人口稠密區保持500m以上的距離。
31、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築,交通幹線,工礦企業至少保持1000m距離。
32、疏散通道中,“緊急出口”標誌宜設定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於1m。也可以把標誌直接設定在地面上,上面加蓋不燃透明牢固的保護板。標誌的間距不應大於20m,帶形走道的盡頭離標誌的距離不應大於10m。
33、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定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34、防護罩應儘量採用封閉結構,當現場需要採用網狀結構時,其安全距離和網眼的開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為防止指尖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6.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35mm。
(二)為防止手指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12.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92mm。
(三)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關節)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20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35mm。
(四)為防止上肢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47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460mm。
(五)為防止足尖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防護罩底部與地面(或站立檯面)的間隙應小於76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50mm。
35、一般油氣井作業時,放噴管線安裝在當地季節風的下風向,接出井口25m以外,通徑不小於62mm,放噴閥門距井口3m以外,壓力錶接在內控管線與放噴閥門之間。大修側鑽油氣井時,放噴管線出口應接至井口75m以上的安全地帶,距各種設施不小於50m。
36、臨時線路跨過路時必須高於4m。
37、露天採石開採階段高度淺眼爆破時分層高度不超過6m,中深孔爆破時分層高度不超過20m。
38、倉庫安全距離
(一)甲類危化品庫房之間至少保持20m的防火間距,當倉庫儲存量較少時,可減至12m。
(二)甲類危化品倉庫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距離至少為30m,與其他民用建築的防火距離至少為25m。
(三)甲類危化品倉庫庫區圍牆與區內建築的距離至少為25m 。
(四)大型倉庫與鄰近居民區和公共建築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50m,與鄰近工礦企業、鐵路幹線的距離不應小於100m,與公路的距離不應小於50m。
(五)大型倉庫一般分割槽設定,其行政管理區和生活區應設在庫區之外,並用不低於2m的圍牆將其與庫區隔開。
39、工業企業帶煤氣作業周圍40m內禁止明火。
40、安全出口距離:建築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開佈置,相鄰兩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0m。
41、多層建築內商店的疏散樓梯的設定要求:
(一)超過5層的商店的室內疏散樓梯應設定封閉樓梯(包括首層擴大封閉樓梯間)。
(二)地下商店,當地下層數為1層或2層且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均應設定防煙樓梯間;其他的地下商店可設定封閉樓梯間,其樓梯間的門應用乙級防火門。
(三)疏散樓梯寬度不應小於1.1m。
42、高層建築內商店疏散樓梯的設定要求:
(一)一類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築,應設定防煙樓梯間。
(二)建築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三)疏散樓梯寬度不應小於1.2m。
43、石油化工企業中,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於6m。另外:
(一)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宜小於12m。
(二)路面上淨空高度不應低於5m。
(三)任何儲罐的中心至不同方向的兩條消防車道的距離,均不應大於120m。
(四)當僅一側有消防車道時,車道至任何儲罐的中心,不應大於80m。
(五)若一側設消防車道,車道至最遠的鐵路股道的距離,不應大於80m。
(六)若兩側設消防車道,車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200m,超過200m時,其間尚應增設消防車道。
(七)當液化烴、可燃液體或甲、乙類固體的鐵路裝卸線為盡頭線時,其車檔至最後車位的距離,不應小於20m。
(八)在甲、乙、丙類液體的鐵路裝卸區內,兩相鄰棧臺鶴管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0m;但裝卸丙類液體的兩相鄰棧臺鶴管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7m。
44、倉庫內儲存物品距離牆體20㎝。
45、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46、高處作業分級:
一級:作業高度2~5m
二級:作業高度5~15m
三級:作業高度15~30m
特級:作業高度30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