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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緣到好

    應該城鄉分別而論。農村壯年人外出打工,老人孩子獨守空房,養烈性狗看家護院,情有可原,若是傷人應該酌情處理;城區不宜養狗,尤其是烈犬,更該禁止,若是傷人狗主應重判入刑!

  • 2 # 小貓鬍子103240101

    狗不懂事人懂事,狗不懂法人懂法。烈性犬傷人責任很明確是主人的全部責任,理應嚴懲,這類事故不斷髮生的原因,就是懲戒不到位,而找出種種歪道理來辯解,打著人和動物和諧相處的晃子,要和狗交朋友…….把動物置於人類之上。主次不分,混淆視聽。對於一切不文明養狗的行為,對一些惡狗傷人的行為,都應納入法律的範圍立法治理。

  • 3 # 正大光明197634289

    當然支援。雖然人、狗都是生物,但人比狗重要。養狗者必須有一顆真真的愛心,首先愛護人類,然後才能談愛狗。你養狗傷人與狗心無異。如真有一顆愛心養狗,那首先就要做好一切防範措施,以防狗傷人。即然做不到,養惡犬傷人那就應該重處,甚至入刑,有必要制訂一套似交通規則類養犬制度,作到有法可依。以保證群眾的人身安全。

  • 4 # 東明2288822

    支援,城市裡就不該允許飼養烈性犬,這也絕對是安全隱患的問題。發生烈性犬傷人如不重判,將會為社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災難。

  • 5 # 茶布斯

    堅決支援,國家應儘快立法,對飼養烈性犬或其它寵物的主人進行全面系統的制定法規,嚴格管理,因為這個問題越來越突出了。

  • 6 # H蒼天有眼S

    狗咬人!就像刀可以殺人,人類共知!大家都知道,家裡可以放任何大小的刀,但你不能帶去公共場所!否則就違法,那麼烈性犬同樣道理!

    養犬人不要狡辯,等你家有兩三歲小孩在路上,我帶個藏獒從她(他)旁邊過你和你家小孩什麼感受????(只接受段z絕孫沒有小孩的人的反駁)

  • 7 # 渝AG兩隻蝴蝶

    不支援,對於烈性犬的飼養,必定會有強大的經濟實力支撐的,換而言之若此提案透過,換來的也相當於“代持”一樣,沒有任何意義,與其這樣還不如將精力投入到烈性犬隻的證照與犬主的馴養方面,民事連帶責任落到實處就好,話又說回來,狗狗有時候也有救主、見義勇為……的時候呢?

  • 8 # 總也長不大

    支援,但要免除非法入室被咬。對於遛狗不栓繩,不管理的可以參考酒駕,傷人的可以參考醉駕,重傷害可以參照刑法故意傷害致殘,死人的可以參照故意殺人。總之養狗可以,要盡到管理責任,不能自私任性,擾亂社會,影響他人生命健康。

  • 9 # 暖晨如曦

    惡狗傷人甚至致人死亡的,狗主應重判如酒駕一樣入刑,勢在必行,堅決支援!眼下,不文明的養狗行為已經成為一大社會公害。根除狗患,公眾所盼。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首先,飼養烈犬,毫無管控措施而釀成悲劇的,要對犬主嚴懲不貸,以儆效尤。其次,要提高養狗門檻,特別是要提高詞養大型烈犬的門檻。狗主要到公安機關申請、辦證、一次性交納安全保證金20萬。最後,要對現有的飼養戶逐一登記、辦證,並一次性補交20萬保證金。如此,狗患可否根除?大家說說看。

  • 10 # 周火財

    惡犬傷人的事實,幾天就有一個,為什麼呢?法律上太寬鬆,自己錢多的為了享受,你也要考慮到人民百姓的生命呀?傷害多數都是未成年人孩子。你說賠幾十萬對養惡犬的人來說,就是九牛一毛,假如咬死養犬家自己家子女,你是怎麼樣想的?換位思考一下什麼都清楚了。我看法是,假如練狗時,(不套繩鎖面套應該刑拘)罰款對養犬的人來說不起效果,因為多數養犬人有的是錢。要是咬死人了清家蕩產,還要判無期徒刑。不然的話把別人生命當兒戲,這樣練狗時就要緊認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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