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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119190006092

    不會送回去,已經分手了,已經傷對方傷的很深了,難道還要還回禮物再狠狠的傷彼此一把嗎?那樣你們雙方是不是太殘忍了,禮物只是外在的,在對的時間收到,就讓它停留在對的時間吧!所以分手後,這些禮物你最好是丟掉或者賣掉,不要再還回去了。

    物以非物,人以非人,禮物不再是原來的禮物,人也不再是當初的人,既然分了,在分的那一刻其實一切都過去了,曾經的美好,爭吵,或者記憶等等都遺忘吧,隨著時間的變遷,一切在哪個點之後都是過去式而已。

    但是我們也不能留著前任的東西以及前任送的禮物,這不是戀舊,而是在玩火,在考驗現任的底線。若真想和現任好好過下去,就應該認認真真打掃自己的房子以及心靈,將我們的前任請出去,讓心靈騰出位置給現任住進來,將自己完完整整,徹徹底底交付給現任。

    既然已經成為"前"任,那就應該讓他/她隨風而逝,不再眷戀,不再聯絡,就當彼此"死"了吧,這大概就是處理前任最好的處理辦法。畢竟,我們都要活在當下,和我們共度一生的,是我們的"現"任,而不會是"前"任,應該尊重現任的感受,把現任的感受放在首位。

    所以我們可以把這些禮物丟掉,或者是掛到二手市場上買了吧,不要讓這些禮物影響你和你現任的感情。不要覺得現任心胸狹窄,不愛你的人才不在乎你家裡存了什麼,才不在乎你心裡還有沒有別人。

    對待前任,就是要讓他/她徹底消失在自己的生活裡,不聯絡他/她,不保留他/她的任何東西。對待前任最好的態度,就是當對方已經"死"了,不惦記,不紀念,不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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