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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叔說說

    “男孩子還小不敢自己換衣服,看幾眼有啥大不了的”

    我覺得這話有道理,順道問問他家還有沒有差不多大的女兒,可以讓她爹帶著到男更衣室去開開眼界。

    可能場面會有些尷尬,那男孩子進女更衣室怎麼會不尷尬,這時候不要求男女平等了,看看我的啤酒肚,公交車上的孕婦專座就挺適合我。

    小時候,男孩子進女澡堂還是印象的,看看我朋友五六歲時的回憶:

    現在物質生活豐富了,男孩子本身就早熟,過早的看到異性的身體,難保不會對孩子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透過近幾年的案例,咱們來看一下男孩因為性好奇導致的暴力事件:

    2004年7月27號,黑龍江13歲的男孩趙力寶強姦了一名同村的14歲女孩。法院判決趙家賠償女孩9000塊錢,並把趙立寶當庭釋放。沒想到,趙立寶懷恨在心,第二天晚上當著女孩面把女孩的母親殺死。最後只是被判處一年半勞教。

    2010年,廣西人韋某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時年齡未滿14週歲依法不負刑事責任;2011年,其在家鄉又因持刀傷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韋某減刑釋放後來到廣州市番禺區,姦殺11歲女童。

    2018年9月22日傍晚,家住陝西省神木市的15歲女孩劉雨(化名),被5名年齡在14-17歲的同齡人約出去之後,被強迫賣淫。只因嫖客不滿意抱怨了幾句,他們便將劉雨毆打致死,隨後肢解屍體,並拋到附近的牆角。

    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12歲的吳某因逃學曠課、抽菸,被母親批評心生怨恨,持刀瘋狂地殺害了自己的母親。事後吳某沒有絲毫的悔意,說到:“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

    這些少年暴力案件是不是感到觸目驚心,這些還都只是孩子。子不教,母之過,過分的溺愛包容孩子,真的是愛麼,就像最後一個案件中的沅江,並不後悔自己犯下的過錯,不過是殺了自己的母親而已,又不是外人。

    小樹要砍,孩子要管。孩子有一點點學壞的念頭,即使是無意識的,作為家長也要及時指出來,把孩子的錯誤扼殺在萌芽狀態。作為父母都不教育,還指望別人,指望社會來教育麼,那等來的可能就是派出所的拘捕證,法院的傳訊單。

    除了父母,現在很多商家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除了這個不負責任的游泳館,這個大的男孩子就允許放進女更衣室,這是貼心服務麼,這不就是和稀泥麼。

    海底撈也曾經”貼心的“在女廁所,特別安裝了男童小便池。自以為是的便利,第一踐踏了多少女同志的尊嚴。

    當然,每一個熊孩子背後總少不了一個虎娘們,在罵別人多嘴同時,有沒有過換位思考。

  • 2 # 賞心悅沐

    這個當媽的很無知,以後會為此付出代價的。

    首先,性別角色認同,這個是一個人社會性發展非常重要的方面。在女性環境裡呆慣了,會出現女性化傾向。

    其次,十幾歲的男孩子,性意識萌發,接觸太多女性特徵的場景,會讓性成熟提前,甚至出現性認知的歪曲甚至為性犯罪埋下隱患。

    另外,從做母親的角度,不要忽視男孩子的性慾望引導,這種非正常性刺激,對孩子的傷害很大,過度的性關注害處很大。

    總之,這個當媽媽的,如果意識不到孩子的性意識引導,遲早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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