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和商家串通一氣,吃虧的就是我們消費者!有一則新聞是這樣的:2016年6月30日,蔣女士天貓網店 “某專賣店” (其經營者為深圳市某貿易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購買了187套舞蹈服裝,每套單價68.6元,總金額12828.2元。該舞蹈服裝當時在網頁上顯示的產品資訊材質一欄標註為蠶絲。7月17日,蔣女士收到賣家交付的涉案商品(當時快遞單上註明的收貨人為蕭某),並於當天寄樣品到東莞市冠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所送檢樣品的成分為聚酯纖維和氨綸。7月22日,蔣女士向貿易公司發起退貨退款申請。7月23日,貿易公司拒絕蔣女士的申請,理由是該商品屬於訂做,不可退換。同日,蔣女士申請天貓客服介入處理,後天貓客服以蔣女士所購買的商品不屬於生活消費類為由,不支援蔣女士根據《天貓正品保障服務規範》所主張的四倍賠償,但同意蔣女士的退貨退款申請。後因蔣女士一直未將貨物退回給貿易公司,貿易公司亦未退款給蔣女士。蔣女士認為商家“某專賣店”的行為屬假冒材質成分的欺詐行為,為此,蔣女士將貿易公司及天貓網路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貿易公司退回價款12828.2元以及四倍賠償其損失51312.8元,被告天貓網路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本案庭審中,原告蔣女士自認曾經營個體生意,其購買涉案商品是將來與朋友打算開辦健身館所用。商家:不支援4倍賠付 同意消費者退貨被告貿易公司認為,1、蔣女士不是本案的適格原告,與被告貿易公司交易的是蕭某;2、原告不是消費者,涉案訂單不是以生活消費為目的生成的訂單,根據《正品保障服務規範》不能支援四倍賠付;3、對原告所購買商品材質的標註是由於工作人員疏忽,被告貿易公司並沒有欺騙原告的故意;4、本次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原告要求退貨,被告貿易公司也同意,但原告至今拒絕退貨;5、本案應屬於買賣合同糾紛,不是產品責任糾紛,應適用《合同法》有關規定。天貓:其不是侵權人 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天貓網路公司認為,1、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作為一個提供消費者和賣家的交易網路交易平臺,並不是實際侵權人;2、被告貿易公司在入駐天貓平臺時,被告天貓網路公司已經盡到稽核身份資訊的義務,在本案發生後,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也積極接受原告的投訴及訴請,及時與“某專賣店”聯絡,並根據《天貓正品保障服務規範》作出了處理;3、原告在本次交易中購買的商品不屬於生活消費類,故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不支援原告的四倍賠付,由原告與商家進行溝通,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也無權劃扣商家的保證金。綜上,被告天貓網路公司在該案中不存在任何過錯,不應承擔連帶責任。像天貓這種給出了承諾不兌現,還推卸責任的作為實在是令人不齒!
天貓和商家串通一氣,吃虧的就是我們消費者!有一則新聞是這樣的:2016年6月30日,蔣女士天貓網店 “某專賣店” (其經營者為深圳市某貿易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購買了187套舞蹈服裝,每套單價68.6元,總金額12828.2元。該舞蹈服裝當時在網頁上顯示的產品資訊材質一欄標註為蠶絲。7月17日,蔣女士收到賣家交付的涉案商品(當時快遞單上註明的收貨人為蕭某),並於當天寄樣品到東莞市冠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所送檢樣品的成分為聚酯纖維和氨綸。7月22日,蔣女士向貿易公司發起退貨退款申請。7月23日,貿易公司拒絕蔣女士的申請,理由是該商品屬於訂做,不可退換。同日,蔣女士申請天貓客服介入處理,後天貓客服以蔣女士所購買的商品不屬於生活消費類為由,不支援蔣女士根據《天貓正品保障服務規範》所主張的四倍賠償,但同意蔣女士的退貨退款申請。後因蔣女士一直未將貨物退回給貿易公司,貿易公司亦未退款給蔣女士。蔣女士認為商家“某專賣店”的行為屬假冒材質成分的欺詐行為,為此,蔣女士將貿易公司及天貓網路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貿易公司退回價款12828.2元以及四倍賠償其損失51312.8元,被告天貓網路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本案庭審中,原告蔣女士自認曾經營個體生意,其購買涉案商品是將來與朋友打算開辦健身館所用。商家:不支援4倍賠付 同意消費者退貨被告貿易公司認為,1、蔣女士不是本案的適格原告,與被告貿易公司交易的是蕭某;2、原告不是消費者,涉案訂單不是以生活消費為目的生成的訂單,根據《正品保障服務規範》不能支援四倍賠付;3、對原告所購買商品材質的標註是由於工作人員疏忽,被告貿易公司並沒有欺騙原告的故意;4、本次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原告要求退貨,被告貿易公司也同意,但原告至今拒絕退貨;5、本案應屬於買賣合同糾紛,不是產品責任糾紛,應適用《合同法》有關規定。天貓:其不是侵權人 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天貓網路公司認為,1、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作為一個提供消費者和賣家的交易網路交易平臺,並不是實際侵權人;2、被告貿易公司在入駐天貓平臺時,被告天貓網路公司已經盡到稽核身份資訊的義務,在本案發生後,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也積極接受原告的投訴及訴請,及時與“某專賣店”聯絡,並根據《天貓正品保障服務規範》作出了處理;3、原告在本次交易中購買的商品不屬於生活消費類,故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不支援原告的四倍賠付,由原告與商家進行溝通,被告天貓網路公司也無權劃扣商家的保證金。綜上,被告天貓網路公司在該案中不存在任何過錯,不應承擔連帶責任。像天貓這種給出了承諾不兌現,還推卸責任的作為實在是令人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