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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酷酷小師妹

    我聽過最毀三觀的話就是:粉絲行為,偶像買單。明星也是人,作為粉絲,你既然喜歡了他那麼你就要為他好,是你喜歡的他,就算他不認識你,你努力氪金也是你自願的。

  • 2 # 夏五五

    明星本身就是一個熱點,你處在那樣的位置就應該傳遞正能量,因為你代表的永遠不是自己。哪怕你私下人品怎麼樣,永遠也不能拿到大眾面前上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絕不是單指個別粉絲惹事,個別粉絲還不足以提到大眾面前暴露。這句話引申的是粉絲團隊,粉絲團隊所代表的就是愛豆本身,所以就有了什麼樣的愛豆什麼樣的偶像。很多事如果不是愛豆預設,粉絲怎麼可能肆無忌憚。但凡有點名氣的明星都很在乎粉絲基礎,都會起一個導向

  • 3 # 張文禪

    這是粉絲和明星的默契。粉絲惹事,明星要笫一時間將此事平息,使粉絲保持原狀,日後好為明星出力。這也是明星和粉絲"休慼與共"的良好體現。我們對這種現象稱為"星絲力借"!

  • 4 # 聽聞沐辰

    粉絲惹事,肯定是先有人侵犯到了他們的愛豆,所以他們才會去“惹事”,我覺得粉絲適當的去反擊就可以了,千萬不要過分的反擊,那樣會給你的愛豆帶來不必要的影響,你既然喜歡他,就多為他考慮一下,最後,還是理智追星吧。多關心下父母

  • 5 # 不想多說599

    粉絲惹事明星買單是很荒謬的事情。成年人不為自己行為負責,指望什麼明星或其他公眾人物負責任。未成年人惹事監護人不負責,指望千里之外毫無聯絡的人負責。話說古代連坐十族都想象不到的事現在成為公眾準則?一個明星只要他自己不作惡不犯事,沒有煽動指使粉絲惹事,粉絲幹嘛幹他屁事?倒是提出這個觀點的人或群是有什麼真正的用意?

  • 6 # disinteresting

    227事件後開始討伐xz的而此氾濫的說辭,hy規矩學得不錯。對於這個不成文的“規矩”我表示我不認同,甚至覺得諷刺,何況若是廣泛認可了那它就不是不成文了。

    明人不說暗話我是粉絲。說實話當得知全網抵制的時候我那一刻是懵的,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後來也瞭解的導火線——ao3因舉報被牆(與事實不符:圖一)由此掀起的其他qz聯盟的一場大型網暴活動。即便按抵制方的說法,也還是粉絲像網暴“他”之後對方又wb我們蒸煮。說白了就是一場同態復仇,而且是讓一個自然人社會性死亡的喪心病狂的至今已近4個月的“復仇”。我們不是聖人,但也不可做小人,適可而止。

    回到問題:單就問題而言,當粉絲惹事的時候其實明星就已經為他買過單了。第一,躲過了承擔責任甚至falu責任。第二,給偶像招黑敗壞路人緣。 回到227事件,捫心自問他沒有為極端粉絲買單嗎,整個粉絲群體沒有買單嗎,你們可以發洩可以報復,我們只能受著。我知道你們的金句“先撩者jian”,這句話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首先這句話合理的話還要falu做什麼,直接你惹我有什麼後果都自己受著。 其次要這麼算的話我們其他粉絲什麼都沒幹啊,那你們先黑的xz那我們也要亂來?不能的話莫非你們是覺得fj大於rj,若不是那你們又為何把這些事全推給偶像呢。而且227漏洞挺多的,要是有心自己去好好查查吧。

    (談個題外話,我是三月粉,之前從不追星,轉鐵粉有227的一份功勞,我也相信有人跟我一樣。肖戰其實是個很堅定很強大的人,還有考古之前的他一直在引導粉絲,無論從言語上還是行為上,入股肖戰不虧)

  • 7 # 海棠雨9099

    我覺得這是一種腦殘邏輯,難道我們每個人不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要求別人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一個人犯了法,怪學校沒有教育好他?怪父母沒有教育好他?怪國家沒有教育好他?

    偶像沒有管理別人的許可權,他只能身體力行的起到正面引導的作用,一個偶像,他呼籲了,說我不需要應援,說希望粉絲要先過好自己的生活,說任何時候都不要傷害別人和自己,說做公益要點滴要長久。他身體力行助農、捐款、做公益,他不光自己做,還影響了許多的人加入到公益行動中來。

    他說了做了這麼多了,還要怎樣呢?

    生而為人,我為自己負責!

  • 8 # 松花釀酒春水煎茶

    腦殘邏輯!明星和粉絲本是陌生人而已。粉絲就是消費者,難道我們是某個品牌的會員,我們犯法就要品牌負責嗎?感覺這個邏輯就是文明和社會的倒退!

  • 9 # 新浪娛樂八卦

    明星和粉絲就是魚和水的關係,誰也離不開誰。在這個流量至上的時代,偶像的粉絲都是未成年人居多,偶像應該起到正確的引導作用,雖然這不是義務,但是我覺得這是偶像應有的自覺。

    身為偶像應該給粉絲一個正確的引導,不應該碰到事情就甩鍋,有人認為粉絲所有行為的結果,理應由明星負責。但我認為(@重慶沒有四季)粉絲惹事明星買單分兩種情況:

    明星引導粉絲惡意炒作,明星負主要責任。

    不排除有明星為了話題和熱度請水軍帶節奏炒作,娛樂圈沒表面那麼光鮮亮麗,人畜無害。偶像有時也沒那麼無辜。但也不排除經紀人和公關團的行為明星並不知情。

    粉絲行為受明星影響,比如明星說有人欺負我,你們就要給我欺負回去,保護我之類的話的,雖說得比較含蓄但架不住有些粉絲戾氣太重,再加上部分青少年粉絲不具備明辨是非的能力,導致做出來很多失控的行為。

    粉絲就有可能為了明星去人肉他人,造謠他人,用髒話罵人,以及一些類似的以粉絲身份實施的負面行為。這種引導粉絲惡意炒作的行為,明星必須要為此負責,而不是洋洋得意的暗自竊喜粉絲維護自己的行為。

    粉絲自願個人行為,不應由偶像買單

    現在的娛樂圈中只要出現了某某粉絲罵人,撕人或者某家粉絲說了什麼不恰當的話,立馬就會有人開始指責粉絲所屬的愛豆,大喊:“粉絲行為,偶像買單,”

    其實有些明星真的是管不住粉絲,或者寵粉絲寵得無法無天,也或者粉絲勢力強大,明星不太敢管。明星也不可能每時每刻監督粉絲的所作所為,一言一語。所以這種在明星不知情的情況下粉絲的個人行為由偶像買單的確很委屈。

    結語:粉絲所有行為的結果,理應由明星買單。但在明星不知情的情況下粉絲極端的個人行為則應由粉絲買單。

    粉絲的極端行為可能會毀了一個明星的前程,對明星來說也不公平。而粉絲作為始作俑者卻受不到任何的懲罰,這種不對等的行為也會導致粉圈的畸形化。

  • 10 # C橙子林

    法治社會,大家都是成年人,該對自己負責,未成年的找父母管教。明星又不是老師又不是父母,頂多起個正向引導作用,那麼多粉絲,哪個明星管的過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對於粉絲行為上升正主這個問題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從道德方面來說,這是否是一種惡意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