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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蘭愛旅行

      20歲問這個問題是人開始正視自己的一生了。但每個人的人生只能從道理上泛談,具體怎麼走還靠自己根據具體情況一步一步來。 人活著是為什麼?如果弄明白人是什麼,人生的根本意義和社會價值也就清楚了。 人不過是茫茫宇宙中一個小小的地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種罷了,是宇宙的物質際會而成的一種特殊的物質形態。只不過這種物質構成有了生命,有了較高階的思想。人類和其他物質有一樣的特徵,產生、滅亡、轉化等。他的意義就是體現了宇宙之中物質的一種轉化和存在。他不可能影響宇宙的根本。而且將來消滅或轉化為其他形態後,人類也就消失了。(當然不排除其他星球上有類似人的動物。) 有了思想的人們面對這茫無邊際的宇宙和自己可悲的命運,十分不甘心,極力想找到自己生存的“偉大意義”,以區別於其他的物質其他的生物。但是理智告訴我們:人會和其他的物質其他的生物有本質的相同點,只不過思維稍微高階一點,但卻無法跳出宇宙,這個事實。所以"人為什麼活著"這個命題,如果你想針對宇宙、自然,就只能是妄想。如果你把這個命題相對化,不是針對宇宙,而只是針對人類自己(包括“我”)的生存延續問題,這個命題才具有意義。 再說,一個人的出生並不是你自己的意志,是人類、父母把你生下來的,所以你的臨世不可能有你自己的出生目的。你的出生“目的”是大自然、人類、父母“強加”給你的。所以個人的人生觀必然和人類、父母的“目的”有共同的切合點,形成個人人生觀當中的“社會意識”(後邊將談及)部分——延續人類。所以,不管你意識到沒意識到,人活著的目的只能是:如何使人類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對長一些,好一些。  這是每個人的與生俱來的責任義務,每個人的社會價值也就在對這人類的延續事業的貢獻大小上面。損人多於利人的人,是壞人,其社會價值是負數。相反的則是高價值之人。 人類包括整個人類社會(大我)和“我”自己(小我)這樣兩個端點。儘管因為個人的生物本能——個人的生存需求和享受需求使每個人都具有先天的自我性,從而形成了個人人生觀中的“小我”部分。但社會意識(“大我”)一定會透過社會、環境的影響注入個人的人生觀中,只是程度不同罷了。所以,人的人生觀必然會包含著“大我”和“小我”這樣兩個端點。不同的個人的人生觀也就在這兩個極端之間選擇著: 1、以自己個人為中心,為標準。活著就是一切,一切都是為了我活著。我的慾望第一。(可以“小我”代稱) 2、以社會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養的,所以我同樣是他們中的一分子,沒有他們就沒有我。所以我要講回報講責任。也要為人群社會及親友盡責盡力。(暫以“大我”代稱) 個人世間處事時,總是在小我、大我兩者之間權衡的(儘管有時是下意識的),只因個人的條件不同,認識不同,就有人側重於自我,有人側重於社會。 實際上兩種絕對極端的人是很少很少的,甚至於沒有。目前流行的人生答案中有所謂價值說、所謂心理平衡說,也無非是在這兩極之中找“平衡”和“價值”罷了。譬如,“只要自己快樂滿足就是了”的說法。似乎以個人為標準,但也有人為別人為社會服務感到了愉悅,所以持這種論點的人也存在那兩個極端的差異。 應該明確一點,“小我” 追求自我價值、自我快樂滿足,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動掠奪傷害他人的原則來約束自己,這樣的“自我者”也是可肯定可尊重的,特別有些人在社會上奮鬥時碰扁了,只得回頭縮在自己的生活圈裡。因為自我的生活就是整個人類的生存組成的一部分,個人生存的好也是整個人類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我們不要否認這種“小我”的生存意義。 積極的人生觀中,目前最流行的“追求人生自我價值的實現”之說,是一種積極向上人生精神。但是,他們在“自我價值”的判斷上,也同樣存在為小我還是為大我的選擇。如果是極端小我主義者,這種人有時將十分可怕,他有時為了自我價值的實現不擇手段,不惜犧牲其他人甚至是整個人類社會的利益;如果是大我主義者,往往會鞠躬盡瘁、捨己為人,將是難得的好人。 消極的人生觀中有各種宗教的關於人生的答案。面對人類存在的相對性和“我”死亡的必然性,心理羸弱的人會非常恐懼,於是,各種宗教應運而生,以來世、天堂、靈魂、極樂世界等虛幻的東西來麻醉這些恐懼的心理。說到底,這只是一種麻醉,可做一種“心理療法”,心理脆弱的人不妨一試。但是你如果當真,“一醉不醒”,那將渾渾噩噩了卻自己一生。辜負自己作為“人”在宇宙中走一遭的唯一機遇啊!。 作為社會,作為“別人”,當然喜歡“大我”之人了。當大我之人多了,這個社會就溫暖了。但是人的本能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侷限性決定了,小我是不會不存在的!特別是當社會處在極不公平的時候,心理的不平衡和自衛的需要,還會使小我主義非常凸現。但是我又相信,隨著人類理智的發展進步,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思想終究會佔上風。 延續人類的責任與義務,是一代一代人共同承擔的。每一個活著的人只是盡他一分子的作用。無論是在社會、國家層面效力的社會活動家、企事業組織者等,還是為了解決家庭困境勞累了一輩子的村民,他們都是自覺不自覺的在為延續人類盡心盡力,都沒有辜負人生,問心無愧。只是“崗位”不同而已。之所以有人顯赫,有人默默無聞,是因為他的境遇、條件、能力等方面不同而造成的。 延續人類的意義,多數人往往不清晰。世上多數人意識到的“人生意義”,是諸如說人是為追求金錢、名利、事業、藝術、愛情、快樂滿足...而活著等等。其實這些吸引著“我”為之努力的東西,是由個人的愛好、特長、慾望、能力、傾向、環境、感情等決定取捨或側重的。現實中一個人會選擇其中的一項或多項作為自己奮鬥和追求的目標,成為富翁、軍事家、畫家、雕匠、棋迷、情種、義俠、、、許多人就是把這些追求認作自己的人生目的的。其實這些“目的”不是最終意義的,它們只是副屬於個人淺層的認識、直接的欲求,應該稱之為“生活樣式”或“生活道路”比較恰當,也可稱之為“第二層次人生目的”。這些東西有所謂“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特點。這也就常使我們哀嘆、懷疑為之努力有沒有意義。應該看到,這些第二層次人生“目的”,構成個人生活的具體內容,使得生活絢麗多姿,激勵著人的生活積極性。如果否認它們就可能會消極人生無所作為。但這些人生“道路”、“式樣” 須為之有“度”,在大我、小我的權衡上不同會導致徊異結果。例如金錢,權衡有道,則會是金融家、富豪;違法失道,則會身敗名裂。例如愛情,梁祝之愛可餘音人世,強姦奪愛會傷人害己。 以上我羅嗦的是:人活著的意義在之於人類(包括“我”)的延續,在於如何使人類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對的長一些,生活得好一些。這是大自然、人類、先輩和“我”的人生意義切合點,是自然和理念的共鳴。人,要明白自己是個什麼,不要以為自己是個人就無比崇高甚至要“再活五百年”,或者因為免不了“一堆黃土”而渾渾噩噩無所追求。對自己不要太刻薄,也不要太遷就,根據自己的愛好、能力、感情、環境條件來選擇和調整自己的人生道路,力所能及地為自己為別人為社會作事,把自己有限的一生過得有滋味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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