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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蘇俊傑1948

    禮代表一種制度,禮制,約束邦國親Quest大夫階級的行為規範?禮不下庶人,說的是這套等級森嚴的上層制度規範,不用下延,要求庶民百姓也必須尊循。

    刑,刑法制度,維護邦國社會秩序的法律規範。由於這些條律的制定者,是上層統治階級,他們或者是擁有至高無上的特權,或者是知道條律之間不周延地方,很容易鑽其中的空子。因此,這些刑法條律對大夫以上人士不予實行。

  • 2 # 夏雨風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這是封建社會等級森嚴的統治觀,對待平民百姓下人可以毫不留情的殘酷鎮壓,對待大夫般達官貴人犯錯可以網開一面,不予嚴罰。

    封建社會的法律就是為統治階級服務,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嚴酷的管制,而達官貴人可以為所欲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是舊社會的真實寫照。

    因此,社會上豪門惡霸可以強取豪奪迫害百姓,用錢賄賂縣州官。官官相護,共同欺壓黎民百姓。

    古代有識之士才會振臂一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才有了現代社會倡導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進步觀念。

  • 3 # 京西玉人

    禮不下庶人的意思是:對天天搬磚的老百姓沒有必要去用一些禮儀,禮數去苛責。

    刑不上大夫的意思是,嚴厲,嚴苛的酷刑不能給當官的人用,好歹人家也是有職務的人,錯了也不能用刑具去嚴刑逼供。

    這就是說明在封建社會,人還是分等級的,而且等級嚴明!

    個人理解!

  • 4 # 給我配個名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一個成語。意思是不對百姓苛求完備的禮節,不對官僚貴族實施嚴酷的刑罰。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語出漢代戴聖禮記·曲禮上》。意謂禮儀不能用於平民百姓,刑罰不能上加於官僚貴族。此句反映封建社會“禮”、“刑”等上層建築的階級性,它是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鎮壓人民群眾的工具, 自然得不到人民群眾的擁護,政權也就不會有生命力。

  • 5 # 香茗史館

    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如果僅從字面意思來看,似乎是在說對普通老百姓不用講禮節,而對士大夫則不可用刑,顯然有著太過濃烈的階級意思,讓人感覺極度不公平。那麼,這句話到底該如何理解呢?古人又為何要這麼說呢?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這句成語,出自於《禮記·曲禮上》,其原文是“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式”是先秦馬車上的橫木,“撫式”則是一種乘車禮儀,意思是乘車時要兩手倚憑車前橫木,將身體前俯。而上文中的“撫式”則是一種見面禮儀,即一手扶橫木,一手行禮。意思是說,國君與大夫相見,國君行“撫式”禮,而大夫則要下車向國君行禮;大夫與士見面時,大夫行“撫式”禮,士則要下車向大夫行禮。

    因此,這裡的“禮不下庶人”,可就完全談不上對普通百姓的歧視了。而是說老百姓無需遵循這項禮儀,畢竟先秦時期的普通老百姓,是沒有資格和能力乘車的,自然也就無法“下之”行禮了。可見,原本“禮不下庶人”中的“禮”乃是特指乘車禮儀,意思是說普通百姓不用遵循這種乘車禮儀。

    至於後半句“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這裡的“刑”主要是指先秦時期的“五刑”,即“墨、劓、剕、宮、大辟”。所謂“墨”便是在罪犯的臉或身體部位刺刻符號或字跡,“劓”則指割去鼻子,“剕”則是砍掉腳,“宮”則是指“男子割勢、婦人幽閉”,“大辟”便是死刑。可見,這裡的“刑”主要指的是肉刑

    而按照周禮,諸侯是要定期朝見天子的,而士也是要經常朝見卿大夫的,如果卿大夫或者士受了肉刑再去朝見,那本身就是一種違背禮儀的做法,即受刑之人不能隨侍國君身側,而如果不去朝見,顯然同樣於禮不合。因此,便規定即使貴族犯罪,只是不得使用帶有侮辱性質的“肉刑”,而並不是指不用受到刑罰。

    實際上,關於這句話的解釋,不僅我們現代人有疑問,古人對此同樣有疑問。根據《孔子家語·五刑解》的記載,孔子的弟子冉求(字子有,通稱“冉有”,尊稱“冉子”)便曾向孔子發問,“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

    孔子的回答則是,“……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則白冠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縛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

    意思是說,如果大夫以上貴族犯了罪,如果罪行在“五刑”之列,便應該在罪行暴露之後,戴著用獸毛做的白色帽子,受託水盤、盤上放劍,親自前往宮闕請罪,而君主不必命令有司官吏捆綁揪拽將其捉拿。如果罪行在“五刑”之上,那麼聽到國君判處死刑的命令後,貴族便要向國君方向跪拜兩次,然後自盡,君主也不必命人對其予以刑殺。至於“禮不下庶人”,則是由於百姓忙於勞作,做不到禮節充分,因此不能要求他們在禮儀上做到面面俱到。

    可見,在孔子看來,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只是由於士大夫以上的貴族身份高貴,且有較高修養,因而不必用平常的刑罰對待他們,而貴族則應該謙恭自省,主動承擔刑罰;老百姓由於平時忙碌,沒有空閒時間講究禮儀,因而不用在禮儀方面過於苛責百姓

    事實上,古人也一直都是這麼做的,即使到了秦朝以後,皇家、朝廷的禮儀可謂一絲不苟,而普通百姓則不必這麼繁瑣,只要遵循一些最基本的婚喪嫁娶等禮儀便可以了。而勳親官員犯罪之後,也不是不用受到刑罰,而是會給他們一些特殊禮遇,例如賜毒酒、賜死之類,使其死的更有尊嚴一些。

  • 6 # 兵言

    很多人說這句話出自漢代的《禮制》,但早在春秋時期孔子就對這句話進行了解讀,《孔子家語》中記載,冉有問孔子“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

    這就是漢語和文言文的博大精深了,我們先看孔子是怎麼回答的。

    冉有問於孔子: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之以廉恥之節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汙穢而退放之者,不謂之不廉汙穢而退放,則曰簠簋不飭;有坐淫亂男女無別者,不謂之淫亂男女無別,則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謂之罔上不忠,則曰臣節未著;有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之罷軟不勝任,則曰下官不職;有坐幹國之紀者,不謂之幹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為之諱,所以愧恥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則白冠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縳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冉有跪然免席曰:言則美矣,求未之聞,退而記之。

    意思其實很簡單,刑不上大夫,是指對大夫要有優待,他們犯罪應該讓他們自請死罪。禮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也要遵守禮數,但不要過於苛刻。

    當然,不同的人還有不同的解釋,如韓非對此解釋就不同了:“西周封建社會根據兩條原則辦事:一條是禮;一條是刑。禮是不成文法典,以褒貶來控制君子即貴族的行為。刑則不然,它只適用於庶人;或小人,即平民。這就是《禮記·曲禮上》中說的禮不上庶人,刑不上大夫。”

    當然,還有其他更多的解答,筆者認為,中華傳統文明與其他最大的不同就是禮制,禮制不行再刑制(既法制),所以禮制和刑制一直都是古代帝王統一封建王朝的兩把劍,怎麼解讀完全看帝王的意思,如以上兩種解讀,就能看出來區別,孔子是儒家代表,儒家核心思想是仁、禮,而韓非則是法家代表,其核心思想是法、刑。但是他不像商鞅的法,商鞅的法是不留情面,不顧權威的。總之,這兩句話就是:我是老大,我說了算!

  • 7 # Jack姜看世界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民”,如果單純從字面意思來理解,可以直接翻譯成“士大夫之上便不可以用刑來處罰了,庶民自然也不需要對他們翩翩有禮”。

    當我起初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我感嘆到,古代的階級劃分實在是太嚴重,士大夫之上就可以免除刑罰,而庶民就活該被粗魯地對待?

    後來才知道,我望文生義了,本來的意思根本不是這樣的。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民,真實的意思有幾重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兵車不式,武車綏旌,德車結旌。”——《禮記》

    很顯然這句話的理解並不是上文我所解釋的那樣,這句話暫且可以有以下三種解釋,都可以解釋得通。

    刑罰不會優待士大夫,禮儀不應排斥庶人。

    “上”解釋為優待,“下”解釋為排斥,通俗的來講就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士大夫犯了罪也不會因此被優待,也不能因為對方是市井小民而輕視對方,也應該以禮相待。這裡看似公平,其實僅僅是相對公平,在古代社會,官宦之家的確就是能受到優待,他們有背景有實力,類似於當年的關隴集團,所謂犯罪,就看是侵犯了誰的利益。如果像楊玄感一樣,侵犯的是朝廷的利益,那將他們處以極刑都不足為過。但是如果是侵犯的百姓的利益,那肯定就是做做樣子,這句話請正確的理解,也煩請參照古代的顯示,甄別對待。

    士大夫的管理不用刑罰,庶民的管理,不需要用禮儀。

    這種解釋也能說得過去,士大夫屬於高階知識分子,他們受到的教育不需要用刑罰來規範他們的行為,只需要用特定的禮儀要求他們,保證他們不至於犯罪受罰。

    對於庶民,則有另一套要求,他們由於自身接受的教育有限,僅僅用禮儀來教化他們,讓他們僅僅知道廉恥是不夠的,還需要用法令來約束他們的行為,讓他們能明禮誠信。

    士大夫有專門的刑罰,庶人則不需要遵守那麼多的條條框框。

    這裡的刑可以單指一般肢體上的懲罰,在古代,當官員到達一定的等級之後,他們哪怕是違反了國家的法令,皇帝要對他們進行相關的處罰,也會顧及他們的身份。推到菜市口斬首示眾是不會輕易用到這些士大夫的身上。士大夫大都出身好貴,他們大都受到良好的禮儀教化,本不應當做違反國家法令的事情,哪怕是由於各種原因最終犯了法,也要遵從士可殺不可辱的原則,或選擇自我瞭解,或者選擇一個體面的方式。

    當年隋煬帝在被宇文化及殺害之前,也曾說過“天子有天子的方式”,最後被勒死在皇位之上。

    作為底層的庶民,並不是說他們不需要遵守禮儀,而是要簡化百姓的禮儀。古代的禮儀要求是非常多的,大到祭祀,小到婚喪嫁娶,平日裡的衣食住行,都有一套講究,百姓的第一要務是生產生活,為國家貢獻糧食,耕種土地。在這種情況下就要解放他們雙手與雙腳,在禮儀的要求方面可以適當放鬆,只要是能夠秉承基本的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即可,別的就不做那麼詳細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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