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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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個性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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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上3草C
法不外乎人情、事理。
法是情理的最低要求。
一般情況應該是依法。
但法是可以變化、修改,與時俱進的。
比如以前是一對夫婦一胎,現在就改為三胎。
為什麼?
要與時代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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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別人都叫我老帥
理與法,原本就是一體的。也可以說,法就是理的強制性。
當理與法,產生衝突時,理就是那個秀才,法就是那個兵。秀才遇見兵,你能怎麼辦?打又打不過,跑又跑不了,只能是好漢不吃眼前虧。
理,屬於理想層面;法,屬於現實層面。
社會更替,歷史輪迴。理,可以依法不斷強化,也可能被法扔向垃圾桶。
所以說,當理和法產生衝突時,首選依法。理的事,自己慢慢消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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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關益
法,大於理!理不可蓋於法!法與理相矛盾時,不可違法依理。中國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什麼法院的法庭高掛一個天平圖案?!特殊情況,執法人員做到不違法的前提下,可靈活點掌控。如:一死刑犯80多歲的老媽,不遠千里來探監,見兒子最後一面。按法律規定,死囚犯不能與探監人相見的!如果站在人性化角考慮,網開一面,可讓老人與兒子見最後一面,也是合情理的。法,不是一成不變的,連中國《憲法》就修改過幾次。法,必須根據時代進步,不斷完善,也將人權人性方面的情況,合理地考慮進去,比如《計劃生育法》、《合同法》、《稅法》,都修改過。
法指的是法律,理指的是情理。法律的制定都是根據國情出發的,一般不會超出人們認知的道德情理之外,也就是說,法律和道德情理基本是一致的。
有時法律和情理也是有衝突的,如過去所說的“大義滅親,為民除害,”一般會受到情理和道德的支援,但情理不能大於法,對其違法的行為也必須受到法律制裁。這種情況下,一般危害社會的行為較輕,對社會造成的影響較小,因此,在實際量刑中會從輕處罰。
情理和法律想衝突時,情理有時會影響法律的執行,但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法律與情理的不斷融合,理和法的衝突將會消失。
個人理解,錯誤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