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網路加菲貓

    一、盜竊侮辱屍體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客體為社會風尚和公共秩序。

    本罪的行為物件是屍體。

    (二)客觀要件 建議諮詢律師 400-000-9164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侮辱屍體的行為。

    所渭盜竊屍體,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屍體的行為,即採取為他人所不知曉的方法將屍體置於行為人自己實際控制支配之下從而使他人喪失對身體的佔有。如從墳墓中、停屍房或從其他任何放置屍體的場所秘密竊取屍體。即行為人主觀上認識是秘密的,是為他人所不知的,至於客觀上是否為他人所知,不影響秘密竊取的性質。

    所謂侮辱屍體,是直接對屍體施加凌辱等各種行為方式的概括,並不以公然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為。具體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種行為力式:

    1、毀損,即對於屍體予擬物理上或者化學性的損傷或破壞。既包括對整具屍體的毀損或者破壞,也也括對屍體一部的損壞,比如焚燒、肢解、割裂或者非法解剖,毀損死者的面容,取走腦漿等均構成毀損。從時間要求上,行為人必須於被害人死亡後對其屍體加以損壞,否則如果被害人尚未死亡,其損壞行為構成殺人行為的一部分,不能以本罪論處。

    2、猥褻屍體,即對屍體加以汙穢侮辱或者有輕蔑的行為。比如姦屍或者剝奪去衣物,使之暴露於眾,在屍體上進行塗劃乃至鞭屍;摳摸屍體陰部、向屍體上吐唾液、塗抹不潔之物等均屬猥褻行為。

    3、以刺激遺屬感情的方法處理或者不法處理屍體。這種行為方式傷害了死者親友的感情,有傷社會風化。

    4、採用悖逆傳統葬俗或宗教葬習的方法來掩埋、處理屍體。對於不同的民族而言各有具獨特的喪葬習慣,如果行為人明知掩埋處理屍體有違民風習俗,有傷民族感情而故意加以為之,顯屬侮辱屍體行為。例如不殮以棺、將屍體抬放河中、沉屍海港、將屍體棄置人跡罕至的沼坑、將屍體直立埋葬等。

    上述行為如果為當地少數民族習俗所允許者除外。因此對這類行為方式的認定應因不同民族的不同習俗而異。

    5、其他形式的侮辱屍體的行為。如拋棄屍體、葬後無故挖開棺木、敞露屍體乃至其他形式的玷汙屍體、出賣屍體、非法使用屍體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盜竊、侮辱屍體者,不構成犯罪。

    二、盜竊侮辱屍體罪如何量刑

    本罪屬選擇性罪名,有盜竊或者侮辱屍體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本罪。盜竊屍體後加以侮辱的,仍只需按一罪處罰,不必數罪併罰。

    (一)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殺人後為毀滅罪證、掩蓋罪跡而毀壞、拋棄屍體的,應以殺人罪從重處罰。

    (三)殺人後為損害死者的尊嚴或者生者的感情而故意侮辱屍體的,應當數罪併罰。

    以上就是“盜竊侮辱屍體罪的構成要件”和“盜竊侮辱屍體罪如何量刑”的內容。要注意的是,本罪屬選擇性罪名,有盜竊或者侮辱屍體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本罪。盜竊屍體後加以侮辱的,仍只需按一罪處罰,不必數罪併罰。負責人或公墓管理人員利用其工作上的便利為他人大開方便之門,從而使屍體得以順利被偷運走,那麼該負責人或者管理人員構成盜竊屍體罪的共犯。根據案情的不同情節,您需要聘請專業的刑事律師為其辯護,爭取減輕刑罰。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沒有手藝沒有技術,做什麼工作對未來的發展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