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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數知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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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章君
這個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現在的美國的聯邦憲法是不允許下面的州獨立的。
美國南北戰爭之後修改了聯邦憲法,不允許單獨的州獨立。因為美國憲法體現了大多數人的意見,所以除非一半以上的州要求獨立,否則單個的州要獨立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州里頭想像蘇格蘭那樣搞獨立公投也是不可能的。
像世界上真正穩定的大國其實都不允許這種瞎胡鬧的事。
如果加州非想要鬧獨立怎麼辦?那就得好好溫習一下美國南北戰爭的歷史。也就是說,聯邦會調軍隊進駐加州的。真正起頭鬧事的人是有可能被聯邦調查局以“叛國罪”來起訴的,而這在美國屬於重罪。
所以,總而言之兩個字: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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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皇家橡樹1972
加州獨立在 美國聯邦《憲法》下可能性為零!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雖說各州都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如果該州要獨立,那麼根據聯邦《憲法》需要 所有的州進行全民公投,全民公投允許獨立才能獨立,否則即使是該州獨立獲得了該州全民支援也是非法和無效的!而獨立與否美國政府說了不算,美國曆史上出現的“南北戰爭”就是因為 南方農場主和莊園主拒絕聯邦政府要求“廢除奴隸制”而引發的 獨立美國的運動,結果出現了 北方聯邦軍隊出兵征討…進而引發內戰!
目前來看,不但是加州有人要求獨立,其實其他49個州里都有人要求獨立,特別是 德州“紅脖子”(據稱是美國最為保守的州,部分前南方農場主奴隸主後代,大部分是農民,由於經常在地裡幹活,脖子被曬紅了,因而得名),據稱目前有8萬人有獨立的想法!“獨立”的理由許多都很可笑,比如:認為自己才是正牌的美華人,其他族後裔不過是來美國淘金罷了,不是真的“愛美國”、受地域歧視,總是覺得其他州的人時不時的拿德州人說事兒、說段子…言語間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看來地域黑哪都有),所以不合你們玩兒了,要求獨立。
目前加州這股“獨立企圖妖蛾子”的原因,還是出在了美國目前整體經濟增長乏力、製造業萎縮、貧困人口增加,而聯邦政府需要向 富裕州和富裕人群徵稅,來貼補貧困州和貧困人群,這樣一來加州首當其衝!勢必要引發加州人的反感甚至反對!自己辛苦掙的錢為啥要給“懶惰的人”?…這個事情一經發酵,肯定會引發要求“獨立”的要求,但是想獨立還做不到,並且鬧得動靜過大會 引起其他州和聯邦政府的公憤,出兵鎮壓不是沒有可能,況且就算獨立了又能咋樣?“美國經濟一盤棋”已經許多年了,獨立了就不能享有這樣或者那樣的“聯邦優惠政策”…加州人對此也心知肚明,鬧一鬧不過是 讓聯邦政府少拿走錢罷了(最好是一美分也別拿),給還是要給的!
所以加州“獨立”僅限於藉著這個“要求”與聯邦政府討價還價罷了!不可能真的獨立,國家整體上,《憲法》和其他州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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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蔣曉峰Terry
貧富不均強扭的瓜不甜,“新、舊加州”要鬧分家!
加州又有團體要脫離加州獨立。由加州鄉村地區組成的“新加州”1月16日宣佈獨立。這些加州人不滿他們繳納與富裕的沿海地區相同的高稅,卻只有較差的教育系統。住房、交通和惡劣的商業環境都是他們希望脫離加州的原因。
加州商業景氣程度在全美排名已經跌到48名到50名左右。
“新加州”創始人普雷斯頓說,“每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人民生活造成巨大破壞時,憲法賦予人民權利,來中止這種濫用職權的行為。人民有權選擇終止它,成立一個滿足要求的新政府”。
和以往獨立運動不同的是,“新加州“的創始人希望,按照美國憲法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仿效西弗吉尼亞州,和加州議會合作完成新加州的獨立程式。
新加州主要由加州鄉村地區組成,人口大約1500萬,從洛杉磯到舊金山的沿海地區,被劃為舊加州,人口大約2500萬。
從《今日美國》提供的這張地圖可以看出,黃色地區為未來新加州版圖,而藍色小區塊是西岸較為發達、富裕的Sunny加州。新加州計劃納入大多數鄉村地區各縣,而位於城市和沿海地區各縣仍屬於現在的加州。
憲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國會得准許新州加入聯邦;如沒有有關各州州議會和國會的同意,不得於任何州的管轄區域內建立新州,也不得合併兩州或數州,或數州之一部分成立新州。
此外,國會有權處置合眾國的屬地及其他產業,並制定有關這些屬地以及產業的一切必要的法規和章則;本憲法中任何條文,不得做有損於合眾國或任何一州權利的解釋。
此次,新加州不希望脫離美國,而是希望成為美國的第51個州。新加州計劃在接下來的10到18個月,起草“新加州憲章“,並與加州州議會展開協商。
加州是民主黨大本營,早幾年政府財政與及人民生活壓力都是最艱難的。沿海與鄉村地區存在較大差異。正式的“獨立”還要獲得美國國會和加州立法機構的支援。
如今,他們已邁出獨立的第一步,並最終希望成為一個獨立的州。一旦新州成立,對於美國“選票政治”會帶來多大變化,將是一個大看點。而加州議會和美國民主黨是否會讓新加州夢實現,也會是一個很大未知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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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三土
加州單方面宣佈獨立,是違憲的行為。這一點美國最高法院在1869年的Texas v. White案的判決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美國憲法並未授予任何一州單方面獨立的權利,所有的獨立行為,都必須透過與國會及各州的協商、獲得多數票支援,才符合憲法、可以得到承認。凡是單方面宣佈獨立的州,其在所謂“獨立”期間頒佈的任何法律和政策,均屬於無效。
有人可能會問:美國不是宣稱自己是民主國家嗎,怎麼連獨立都不允許?如果加州人民是經過民主投票,大多數州內居民主張獨立,這樣也不行嗎?
但是我們反過來想一想:加入某個地區想要加入美國,成為美國的一個州,難道是自己想加入、單方面宣佈加入美國,就馬上成為美國的一部分了嗎?當然不是,一個地區想要加入美國、成為美國的一個州,除了自己有這方面的意願之外,也需要獲得美國國會、或者其它大多數州的同意和支援,需要人家願意接納你才行。同樣的道理,當一個地區已經成為美國的一部分之後,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等各方面和美國的其它地區連為一體,比如稅收上、就業流動上、轉移支付上、國防安全上,都與不屬於美國時大不相同,在新的政治經濟框架下,可能享受了這方面的好處,同時也承擔了那方面的成本。如果一個州享受了種種好處,卻不願意承擔成本,併為此而準備退出聯盟、獨立建國,那麼在這之前,是不是至少要把帳算一算?是不是至少要獲得其它加盟州或者國會的認可,而不是獨立行事?
所以並不是說加州原則上不能獨立,而是說加州原則上不能單方面獨立,所有獨立的舉動都必須是利益相關各方共同參與協商達成的共識結果。
這一點在美國建國初年有過不少爭論,特別是南方蓄奴州,動不動以獨立相威脅,阻止廢奴運動的展開。他們的理論是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說“憲法沒有明確賦予聯邦政府的權力,都歸於各州和人民”,然後認為這些權力裡包括了獨立權。
問題在於,“歸於各州和人民”,並不等於“歸於某個特定的州(而無視其它州以及全華人民的意願)”;當我們說某某州無權單方面宣佈獨立時,恰恰說的是,這種【單方面】獨立的行為,對其它州、以及全國其它地區人民的權力可能造成侵蝕,因此必須有一個制度化的過程(比如國會投票透過,或者多數州認可)來為某個州的獨立賦予合憲性與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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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unmu十一郎
如果特朗普及其政府繼續推卸責任一味地瞎攪和那加州就會很快舉行獨立前的全民投票,不僅是加州絕對還會有其他州效仿。試想哪裡的百姓能承受這種不負責任的政府瞎折騰?簡直就是胡鬧。疫情蔓延趨勢已經相當嚴峻,一個總統整天在那裡做發言人並且自吹自擂說自己貢獻如何大?哪裡大了?民眾除了看到確診病例數字增大了,死亡數字增大了別的什麼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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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上可能,實際上不太可能。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理論上各州可以透過公投來脫離聯邦,但實際上南北戰爭邦聯脫離聯邦被打敗後,各州獨立就只是理論上可能了。
實際上由於美國的歷史和文化傳統,各州都有一部分人支援獨立,特別是在經濟不是太好的時候,比較富有的州比如加州,紐約州,德州等,覺得其他窮州佔了他們便宜。不像我們華人自從秦始皇統一之後,大家心裡都有一個大一統的理想。所以如果美國經濟持續衰退或者人口結構發生變化,若干年後加州獨立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