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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炮三木

    關於甲彈之爭,雖然影響因素非常多非常複雜,但有個很粗略但比較實用的知識,就是通常多大口徑的彈大體上剛好可以打穿多厚的裝甲。戰列艦時代的甲彈對抗就這麼估算的,比如敵主炮口徑406毫米,你的裝甲達到超過才可能抗住。當然先進的穿甲彈可以做得更好(比如12。 7先進穿甲彈在近距離甚至可以打穿50毫米厚的垂直裝甲),但裝甲也能採取傾斜間隔等方式提高抗彈力。 所以12。7毫米的槍,也就是能打打比較落後的裝甲輸送車的正面裝甲什麼的,還得是用很好的穿甲彈。因為裝甲車一般都是按正面防12。7毫米彈、側面防7。 62毫米彈設計的。 如果是步兵戰車,通常是按正面防20-30毫米口徑的機關炮而側面防12。7毫米彈設計的。所以你只可能拿12。7毫米的先進穿甲彈打步兵戰車的側面。 坦克你就算了吧。人家正面裝甲通常相當於600-800毫米的均質鋼裝甲。 比你口徑大近十倍的120-125毫米的長杆彈都不一定保證穿透呢。其側後方也沒多少破綻大到可以讓重機槍都來逞能。以前吧,用12。7毫米的重機槍掃上去,還能打碎些外掛的主動裝甲什麼的,為後面的防坦克彈藥掃清障礙。但現在主動裝甲已經改進了,槍彈已經很難引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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