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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613485069827

    直接說結論:簽證作廢。

    工作簽證,辭職之後三個月內如果沒有轉到其他公司的話,這個簽證就作廢了。

    原則上應該是你自己個人向入管局進行移籍申報。同時你的公司也要向入管局報告你已經離職。

    請到法務省的官網下載表格,列印填寫後寄出。

    法務省:活動機関に関する屆出(教授,高度専門職1號ハ,高度専門職2號(ハ),経営・管理,法律・會計業務,醫療,教育,企業內転勤,技能実習,留學,研修)

    如果你自己沒有申報,剛巧你的公司也沒有替你申報的話,也許……入管局還不知道你辭職了?

    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公司申報的話是線上申報,填個表格發出去就完了。應該是定期的有專人管理。

    退一萬步說,如果你和公司都沒有申報,入管局真的不知道的話,那麼你的在留卡在海關那裡可能還是有效的。但如果被發現了,你就是非法滯在。

    如果以後還要辦理日本的長期簽證的話,是一定會調查之前的簽證記錄的。如果公司開具的退職證明寫了你1月份退職,而你5月份還留在日本或者有來日本的入境記錄的話,會導致拒籤。

    建議遵守法律,不要留黑記錄,現在的短期簽證很容易辦理的,非法滯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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