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急照明燈應急轉換時間
要求:正常交流電源供電切斷後,消防應急照明燈應順利轉入應急工作狀態。自帶電源型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其應急轉換時間應不大於5s。
檢驗方法:模擬交流電源供電故障,觀察其能否順利轉入應急狀態,用秒錶測試轉換時間。DB21/T1264-2003
2、應急照明燈應急工作時間
要求: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於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其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於30min;新建工程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於90min,且不小於燈具本身標稱的應急工作時間。
檢驗方法:檢視檢驗報告。
3、應急照明燈照度
要求: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人防工程最低照度不應低於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檢驗方法:用照度計測量上述相關場所消防應急照明燈的照度。
4、應急照明燈狀態標識
要求: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燈應設定主電、充電、故障狀態指示燈,主電狀態用綠色,充電狀態用紅色,故障狀態用黃色。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應設主電和應急電源狀態指示燈,主電狀態用綠色,應急狀態用紅色。主電和應急電源共用供電線路的消防應急燈可只用紅色指示燈。
檢驗方法:斷開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的電池,使其處於主電狀態,檢查指示燈指示情況。使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分別處於主電狀態和應急狀態,檢查指示燈指示情況。
1、應急照明燈應急轉換時間
要求:正常交流電源供電切斷後,消防應急照明燈應順利轉入應急工作狀態。自帶電源型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其應急轉換時間應不大於5s。
檢驗方法:模擬交流電源供電故障,觀察其能否順利轉入應急狀態,用秒錶測試轉換時間。DB21/T1264-2003
2、應急照明燈應急工作時間
要求: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於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其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於30min;新建工程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於90min,且不小於燈具本身標稱的應急工作時間。
檢驗方法:檢視檢驗報告。
3、應急照明燈照度
要求: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人防工程最低照度不應低於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檢驗方法:用照度計測量上述相關場所消防應急照明燈的照度。
4、應急照明燈狀態標識
要求: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燈應設定主電、充電、故障狀態指示燈,主電狀態用綠色,充電狀態用紅色,故障狀態用黃色。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應設主電和應急電源狀態指示燈,主電狀態用綠色,應急狀態用紅色。主電和應急電源共用供電線路的消防應急燈可只用紅色指示燈。
檢驗方法:斷開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的電池,使其處於主電狀態,檢查指示燈指示情況。使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分別處於主電狀態和應急狀態,檢查指示燈指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