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印真1975
-
2 # 4鐵
這個問題有點大,想講清楚得寫本書。
簡單的的說,形式邏輯是在規定下進行歸納和演繹,其特徵是靜態線性的,只關注表象是沒有矛盾的,而不關注客觀現實性,也被稱作“舊形而上學”。比如:是人都會死,所以當今法國國王也會死。這句話在形式邏輯範圍內是正確的判斷,但是當今法國國王現實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形式邏輯還有個最大的問題就第一因在哪裡?第一個前提在哪裡?所以有了不證自明的公理,後來又有了上帝。
辯證邏輯是黑格爾的思辨邏輯,正反合的三段式,是動態迴圈的,終點也就是起點,解決了第一因的問題。簡單理解可以是:一顆種子是自在存在,然後發芽開花結果(自為的過程),最後又成為種子。
再深入地理解:你如何證明你是你?只有兩個辦法:第一.對比世界上所有的人,找出差異性(否定性),證明他們都不是你。第二.預先假設你不是你,然後推翻這個假設,也就是否定之否定後,你就證明了你是你了。
黑格爾認為知性是形式邏輯,形成分析判斷,只是理性的起點。辯證邏輯才是理性的領域,把靜態知性判斷結合客觀現實並且揚棄後綜合成普遍性真理。
而華人理解的辯證法就是缺少了知性的判斷,比如: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小明整日坑蒙拐騙,但是他很孝順,說明小明本質還是不錯的。那這個命題得出來明確的判斷了嗎?沒有。說了等於沒說,和稀泥,其實已經淪為詭辯了。
回到問題,形式邏輯可以理解成工具理性,有明確的是非判斷。而辯證邏輯加入了時間的緯度,是自在的實體轉化成自為的主體的過程,可以理解成價值理性,自然只能用睿智深刻來描述了。
形式羅輯,是已成為型制帶有普性共識的事理丶規程丶章法丶遊戲準則等線性循章。在統一的某一標準下作鑑事項的是否合規合程,這是就某一點去評判是與非,是走流程的考究或考試!
辯證羅輯,是依據客觀規律和具體事物的內外因矛盾,針對某一特定條件下的現象作去接近真理式的探究。是進行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明慧修真,從中提取特性和普性實質認識和聯絡。這是辯證法的應用方式,直抵人的思想靈魂的思考。所以稱之深刻!
兩種思維互動運用。開闊視野,形成好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