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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崔哥愛生活與美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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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oliya1003
能接受的男的,估計有車房的收入高的女人看不上!她們看上的男人估計不能接受!
畢竟條件還過得去的男人可以接受寵老婆做耙耳朵,但是不能接受自己吃軟飯!
而且如果女的不需要男的提供車房不需要男的參與養家餬口的話,為什麼還需要孩子的父親呢,女人想要孩子不代表想要孩子的父親啊,去父留子,自己要個孩子自己養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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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易簡齋
女方負責提供車房,婚後日常開銷,孩子隨女方姓,說白了,就是上門女婿,入贅女方。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沒有任何問題。男方應該同意。但在實際生活中,恐怕會出現令人尷尬的局面,那就是經濟條件差的男性會接受這樣的條件,而家庭條件好,或有社會地位的工作的男性,不會接受這樣的條件。即使是條件差的男性接受了女方的條件,一旦男性變得強大,或變得條件好了,家庭也會出現問題,甚至會出現離婚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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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煙雨紅塵cQY
這有什麼能不能接受。而是你離開了這個女人,還能找到一個陪房陪車又供你養你下嫁到你家的女人,你完全可以放棄這個女人。或者,你有車有房有存款有過人之處的硬本事,也可以不接受這種婚姻。
搞清楚了處境,再說吧。人嗎?
沒錢就算了,還放不下那點點糾結,將就不了婚姻。
看看這世上,有多少的婚姻,不都是在將就著過嗎?
男人容忍女人,女人將就男人。
男人,拼命工作掙錢,給女人一個安穩的家。
女人不要名份,生的孩子還得跟著男人的姓。一生還得任勞任願去照顧這個男人的一家老少。難道不憋屈嗎?
當然,可以說,這是愛情。
換言之,你應該大度點,好好去耕耘你們兩個人的愛情。
當你們兩個誰也離不開誰的時候,你就不會去計較那麼多。溫馨的一家人,是不會去分彼此。更不會說你的,我的。
因為,都已經屬於你的了。
駕馭不了的婚姻,就不要去試。別人的出身好,會顯得你更加的卑微。
如果天天去計較一些亳無意義的事情,生活會一團糟,讓人生厭。
婚姻,是人生大事,關乎一輩子的生存與幸福。
因此,要掂量一下。你自己是否有信心去承擔起家的重擔;是否有勇氣去面對生活中種種不可預測的困難;是否有責任心和甘心情願地去為對方,以及對方的父母著想。
當然,駕馭不了的婚姻,還是不要去試。
子女的姓氏隨母隨父,是不影響夫妻的生活。有多少的名人、商人生的子女不一樣隨母姓嗎?
一樣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影響事業!
當然,你的子女也不去叫別人叫爸爸。
同事的兒子,就隨女方姓。現在一家人生活的有滋有味,是別人羨慕的一家人。
怎麼到了你這裡就糾結?那麼大的反應?
你應該感謝女方一家人,你不花半分錢,不僅娶上了媳婦,還為解決了你一生的生活。你不正好是娶了一個白富美嗎?
你應該偷著樂!
一生只為愛的人。面子,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掙回來的。
要想有面子,有地位,那就用實際行動去證明。
當你有事業、有成就的時候,你就什麼都有了。
如果你是愛著對方,喜歡對方。
也許,你只要和對方在一起,你就會心滿意足,不會讓這些事情成為煩心事
畢竟,緣份是可遇不可求。
不管你怎麼去想,別人至少嫁給你是誠誠意的。人家父母把女兒交給你也是放心的。
當然,有條件也是可以理解。常言道,醜話說在前頭,總比事後爭個面紅耳赤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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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邪無懼
說的難聽一點是吃軟飯的,明面的是入贅倒插門。現在的年輕人觀念改變了不少,同意的認為孩子隨女方姓無所謂,自身窮困局面得到了改變,也不用吃苦拼命省去時間十多年。對那些條件稍好點的,家裡是獨生子的,這些條件沒有誘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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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廷元7
男方沒有財產權,沒有孩子撫養權,或者說雖然可以共同撫養孩子,但都不能隨男方姓,假如男方並沒有被女方家族當上門女婿,那麼女方的孩子能被女方家族接受嗎?那些孩子在外公家族中什麼時候才能享有與外公家族其他原住家族成員平等的權利?這樣對孩子及其子孫的未來留下了多少隱患?三思,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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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敏205269968
我個人不喜歡這種做法,女方就仗著有點錢唄,人家上門也是沒有辦法,幹嘛又要姓你家姓,人啊,應該尊重點人,中華上下五千年,雖然男女平等,但大多數都隨男姓,就別仗著自家如何整那些讓人不舒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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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蒼鷹的夢
如果女方再出幾十萬彩禮我答應,如果願意出100萬彩禮我說服我爸媽改姓跟她姓,如果出500萬彩禮我爸都跟她姓,如果出1000萬彩禮,我修改族譜,祖上都跟她姓。當然房子要加名,而且要全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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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FYJ278
解放後,為了改變封建社會遺留的歧視女性行為,革新法律開展男女平等,同工同酬逐漸提高廣大婦女的地位。開放以後,西方思想和工資能力提高,女性開始加大謀權篡位,如今已達到串種,借種,變種,亂種的各種行動,將來姓氏已不重要了,名字也不重要了,婚姻也失去性質,女人們領著一幫不同血型的兒女們快樂的生活,周圍幾個或十幾個不同高矮胖瘦的爸爸們快樂的分享其中。保護已形成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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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只約佳麗
我接受。你們全家必須承諾三點:我是你的男人,不是入贅,不是僱傭的長工,不是生育的工具,必須尊重我,保證男人的尊嚴,時時處處要維護我的尊嚴二我不在你的家族企業打工,我的收入我做主,可以給足本人的生活費,其餘的不由女方家支配。三是我有父母,必須盡孝道,這也是天道。我的親朋好友必須來往,一定要盡女主人之道,必須和顏悅色,不得流露出絲毫滿情緒。四是男人隨有解僱女人的權利,女人分手,必須賠償男人青春費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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