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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33516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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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瑞林感悟
對待乞討現象,存在著厭惡與同情交織,褒者不多見。乞討現象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如貧窮,天災人禍,身體殘疾等,但是兩者都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不可否認.有的乞討者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人們的同情。如.衣著破爛.利用兒童,假裝懷孕、謊稱治病、財物被盜,有的採用使人們煩棄的手段,如兒童抱腿、磕頭等糾纏不放,迫使施捨。有很多的乞丐以技藝或小生意行乞,如拉琴賣唱。
不少擾亂社會秩序的乞討者見諸報端,乞丐已經變味了!真的不值得同情與施捨,首先,有的人把乞討當做職業,其實生活並沒有問題。還有的拐賣孩子自殘,作為乞討的手段,該死!我還見過裝瘸的乞討者,這樣的行為,我們施捨了,就是受騙了,倒是真正有困難的人難以得到幫助!
筆者認為,那些沒有自立能力,獨立生活存在困難的群體,政府要確保給予救助。對那些職業乞討中出現的犯罪行為我們要堅決打擊,依法管理。對那些有勞動能力的職業乞討者,我們的政府要合理引導,並儘可能的幫助這些人實現就業。才能有效的治理這種現象。
也是一種生存生活方式,作為個人我認為無法從根本上給予幫助和解決,甚至一些機構或者我們的政府也從根本上解決不了;但是並不是說你我,以及機構政府就什麼都不能做了,作為機構和政府可以考慮為這一群體提供一定的生存空間(例如救助站,醫療等,不至於餓死,病人,遭遇自然天氣凍死或者熱死等);作為個人,偶爾施捨一點也是可以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