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遠端下咒修煉者

    看賠償多少,如果賠償一百塊或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都是無所謂的,比較踩了就是無意的自己良心上也過意不去如果賠錢了感覺上好一點,我們不要計較被踩著是不是巨嬰有的人就是40歲了他智商還只有9歲左右,常識也許也綁架了我們跟我們一樣高的心智未必跟我們一樣達到成年。

  • 2 # 月季仙子

    公眾場所人來人往,磕磕碰碰本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沒造成實質傷害、財產損失,就沒必要理論較真,一句對不起也就過去了。現實生活中人們都是這樣處理小磕小碰的,勺子碰鍋,你要追究哪個責任?都是毫無意義的。

    如果踩一下腳竟要驚官動府,並且公安還真處理了,要求踩人者賠償損失,那麼其影響必是負面的、深遠的。

    一是造成公益資源濫用,使本就捉襟見肘的公安人手更加緊張,使該得到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時救助,甚至失掉性命。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急人所急,救人於危難,這是公安的責任,拿生活瑣事麻煩公安,這是不理智,也是不道德的,有時甚至涉及違法。長此以往,可能造成公安的崩潰,直接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

    二是助長了社會的歪風邪氣,無事生非,無理取鬧,胡攪蠻纏,死不要臉,刁蠻耍橫,導致社會的不穩定、不和諧,總之百害無一利。

    三是浪費了寶貴的時間。生命是有限的,用於正事的時間更少,把寶貴的時間用在不值一提的小事、爛事上,甚至花錢找證據、打官司,是實足的傻。

    “溫良恭儉讓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構建文明和諧社會的基礎,要求我們每個人都真誠待人,嚴於待己,凡事多從自身找問題,平和地化解矛盾,規避紛爭,這是對每個公民的基本要求。

    讓大家攜起手來,共同抵制歪風邪氣,樹立文明和諧新風尚。

  • 3 # 你說該用啥使用者名稱

    如果受傷了,賠償是應該的。但是沒有受傷……就說不過去了。誰鬧誰有理…息事寧人做和事佬…這是在培育不良的社會道德風氣…說實話,接觸不到的真感覺不到這種現象有多恐怖…哎剩下的是不好說的真相,不說了…但是我覺得進一步完善法制,重建社會道德標準,依法行政,會逐步解決這種現象。

  • 4 # 高手5934

    警方應該按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處罰!我們需要和欠缺的是高素質業務能力強的公僕而不是濫竽充數的只會和稀泥的瓦匠。

  • 5 # 靜觀是非

    這件事又不是彭宇案,能有啥影響?

    被踩索賠是女子的權力,調解是派出所的義務。

    派出所沒有權利強制女子放棄賠償,也不可能讓被踩的女子去賠償踩人者。

    踩人者對於派出所的調解,可以接受,也有權力提出異議。

    最終是否賠償,還要看法院的裁決。

    所以,從各方面看,沒有一方處理的有問題。能有啥社會影響?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女人過了40歲,缺錢和缺愛哪個更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