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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子裡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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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雲153
此女遭多次強姦,確實無奈之下出此招純屬保護自已,法理上應屬自衛!假如該男不再去強姦此女,大家會相安無事。
誰知此渣男若無其事,視強姦他人為樂,中毒而死也是罪有應得!法理此女性是自衛,因此律法應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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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瓜瓜瓜汁
這腦洞不一般,這樣的問題不好憑空想出來,你這是都經歷了些什麼事情啊。
女子被強姦,無論一次或三次都是被害者,要是過程中隨手撿起一塊磚頭把性侵男子打死,哪怕磚頭是提前準備的,只要你一口咬死沒有提前準備就是當時著急隨手抓到的,就是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但是在身上塗毒(具體什麼位置咱就不細說了啊,太敏感),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塗毒,肯定是你提前準備好的,有故意殺人意向並實施、造成男子死亡,這根被侵害就不是一回事了,就是故意殺人了,跑不了的。
雖然你是受害者,可以在被侵害過程中或事後報警,尋求法律保護,但你沒有權利剝奪施暴男子生命,只有法律才能剝奪罪犯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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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琪傳媒s
肯定構成犯罪,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殺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藉助一定的兇器,也可以是徒手殺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於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犯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首先我們解析一下,為什麼我這樣說呢。
1、你提問說的該女子被強姦第三次,那為什麼在強姦該女子第一次或第二次的時候為什麼不急時報警。
2、該女子明知道還有可能被強姦第三次,而沒有選擇報警。直接用報復的心理把巨毒塗在身上,導致該男子死亡。這樣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了。
總結一下:
該女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到傷害,失手或者其它原因導致該男子死亡的,那才叫正當防衛。很顯然該女子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有預謀的塗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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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逆波行舟
應該不構成犯罪,屬於消極性正當防為。比如,前2次被強姦,發現強姦犯有吸乳頭愛好,便將劇毒塗於奶頭,從情節看,雖然有殺人動機,但卻屬於被動防禦。強姦犯若不對他人身體侵害,若沒有強姦時吸食奶頭的嗜好。也不會丟了性命。所以,受害者屬於肖極自為至它人死亡,受害者勿需對死者負刑事責任。
回覆列表
第一:理論上構成犯罪,打個比喻,有個小偷總偷你家羊,你一氣之下在一次小偷偷羊時把他打死了,你至少要判個過失殺人,弄不好還要判故意謀殺,沒問題吧?
第二,我最感興趣的是,女子把毒藥塗哪裡?要是不小心,強姦的沒事自己反而中毒就不合算了,好,現在我們腦補一下強姦男子從實施強姦到中毒身亡的流程……臥靠,藥放在哪裡……多危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