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髮露,沐浴露,隱形眼鏡藥水可以帶上飛機,可以攜帶不超過100ML的護理液,一般大瓶的眼鏡護理液都不準隨身攜帶的,必須託運。
根據《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內容,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 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交運。乘坐境內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其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得超過100 毫升。
擴充套件資料:
飛機攜帶物品規定
第一條 航空隨身行李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件數不得超過1件;
2、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3、體積不得超過20釐米×40釐米×55釐米
4、例外:可以攜帶類似腰包似的小包一個、膝上型電腦包1個。
第二條 隨身行李液體攜帶規定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託運。
乘坐從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及地區(港澳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均不能超過100毫升,且必須能盛放在一個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建議規格20釐米×20釐米)、可重複封口的透明塑膠袋中,超出部分應託運或在安檢處自行放棄.
規定第三條 國內飛機行李託運最新規定
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費行李額(包括託運和自理行李)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2. 隨身攜帶物品: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面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上述兩項每件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釐米,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限制,應作為飛機托執行李託運。
3. 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汙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放在行李內託運。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飛機托執行李託運,不能隨身攜帶。
4. 不準在飛機托執行李內夾帶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飛機托執行李內夾帶重要檔案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航空公司對飛機托執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飛機托執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洗髮露,沐浴露,隱形眼鏡藥水可以帶上飛機,可以攜帶不超過100ML的護理液,一般大瓶的眼鏡護理液都不準隨身攜帶的,必須託運。
根據《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內容,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 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交運。乘坐境內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其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得超過100 毫升。
擴充套件資料:
飛機攜帶物品規定
第一條 航空隨身行李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件數不得超過1件;
2、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3、體積不得超過20釐米×40釐米×55釐米
4、例外:可以攜帶類似腰包似的小包一個、膝上型電腦包1個。
第二條 隨身行李液體攜帶規定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託運。
乘坐從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及地區(港澳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均不能超過100毫升,且必須能盛放在一個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建議規格20釐米×20釐米)、可重複封口的透明塑膠袋中,超出部分應託運或在安檢處自行放棄.
規定第三條 國內飛機行李託運最新規定
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費行李額(包括託運和自理行李)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2. 隨身攜帶物品: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面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上述兩項每件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釐米,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限制,應作為飛機托執行李託運。
3. 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汙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放在行李內託運。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飛機托執行李託運,不能隨身攜帶。
4. 不準在飛機托執行李內夾帶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飛機托執行李內夾帶重要檔案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航空公司對飛機托執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飛機托執行李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