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爾雅世紀

    在編教師不管掛名,籤合同與否,在教育培訓行業兼職或者幫忙都是不允許的。也算違法吧。教師和公務員一樣是不允許兼業的。

  • 2 # 箬笠蓑衣客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不可以,違反相關規定,要受處分的。網上看過一個奇葩的事例,一位教師給自己孩子補課被舉報!一般來說免費的可以!但如果有家長要舉報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給所有孩子都補課也是不行的!

  • 3 # 唯君如故津門吏

    違法,如果不違法還為什麼不籤合同不掛名,不就是迴避教委的紀律檢查嗎?這種掩耳盜鈴的模式,其實是造成學校與家長矛盾的根源。有的老師課上不交或者少交,引導自己學生到和自己有關係的培訓班去學,讓家長不滿意。

  • 4 # 我為癲狂

    怎麼幫忙,具體什麼工作,誰可以做證明?執法部門不會只聽你的辯解的。所以,有關師德的紅線最好不碰。否則,你將吃不了兜著走。

  • 5 # 第一教育賈老師

    既然有心當賊,你管它違規或者違法?我就不信你是在編教師:在編教師何以問出這樣的問題?你們沒有常規培訓嗎?你們領導沒給你開會說過這樣的事情算不算違規或者違法嗎?

  • 6 # 桐魚石鼓

    親愛的朋友!你好!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我覺得你的做法沒什麼不對!

    《教師法》第八條關於教師“遵守職業道德”的規定為依據,針對現實中凸顯的師德問題,制定並頒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既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也是對當今教師隊伍建設中出現的新挑戰所採取的積極應對行為。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第五條: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第四條:應予處理的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如下。(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不管是教師法,還是道德規範,都沒有明確說老師不可以幫忙!

    在編教師

    作為一個在編教師,也是經過考試,一個正式的流程才成為,在編教師。

    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家看在眼裡。

    教師透過學生為自己謀私利的行為已經被大家普遍猜疑,以至於現在教師對孩子的關注都是貼著圖謀不軌的標籤。

    當你進入編制,那麼當教師是你這一生當中最重要的部分。不僅僅是自己要珍惜,更要避嫌。

    真正的問題,不在於你怎麼做,而是別人以為你做了什麼。

    假如你去培訓機構幫忙,那麼第一關,培訓機構要介紹你的時候,該不該照實說。

    照實說,你是某某學校,優秀在編教師,教學成績優異,獲得什麼什麼獎項,省級模範教師之類。

    那麼第二天就會有大批家長詢問是不是真的,第三天你就要面對輿論壓力!

    說假話呢!

    說你是外地請回來的明星教師,閒下來過來帶帶課。

    作為老師,你的學生問你的時候你又該怎麼回答。

    關於補課

    教師,能補課掙錢,能上課領工資!

    改善家庭環境,人之常情。

    為了防止一些居心不良的老師利用學生謀私利,不得不出臺某些政策。

    實際上也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教師如果出了問題,根源絕不在老師身上,是環境,條件,制度多方因素互相干擾,成就了畸形的法律規定。

    作為老師,你也得生活,只要問心無愧,參與補課,也不是什麼壞事。

    如果,凡事只以違法不違法來論斷,那麼或許好多違法的事,都有人在慫恿,好多不違法的事也有人在指責。

  • 7 # 一方鄉土

    原來有個朋友,曾經到市裡小學上班。她說單位上有些老師補課好過分!他是班主任,就一定要強迫孩子去他搞的那個培訓班補課。有些家長看他性格強勢,不太願意,老師又會給不去補課的孩子穿小鞋,不管這孩子個頭怎麼矮小,排個座位都給人家搞到最後去。

    朋友在說到這事的時候,義憤填膺。她自己本身也是老師,對於一部分強勢老師的做法,她也看不慣。也有家長找她,讓她給孩子補課,她不願踩紅線。後來這朋友是辭職經商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如果是培訓機構,家長會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如果是在職教師補課,至少,一部分家長是沒有這種自由選擇權的。他們不得不從孩子所處的位置考慮,來去被動接受。

    老師,學生,家長的立場不同,考慮問題也就不一樣。

    去年遇到一位在城裡開補習班的人。她說現在招生很難,後面也是找到幾個老師幫忙想辦法推薦。

    幾個老師剛開始還很熱情禮貌,但是她一說目的,幾個老師馬上走人。

    她找老師的目的,一是讓在課堂上給學生推薦一下她那個培訓班,因為發傳單沒多大效果。

    另外一個是,她那裡的老師,師資弱。其它大的培訓機構,那些老師來頭大,獲得的獎項多,身後很多光環。她找任課老師,其實也是看重這幾個老師身後的背書。

    在編教師在朋友的培訓機構幫忙,這個事情可大可小,一旦參與,也是很難說清楚的。在編教師往那一站,那種對於家長的引導作用不言而喻。

    什麼事情能幫?什麼事不能幫?這點是自己需要想清楚的首要問題。

    如果不想得罪朋友,但是,幫忙也要想想自己所站的立場。如果不好拒絕朋友的時候,最好先想想自己是誰?做了這件事會有什麼不利的地方。

    也許,有人說,我就幫個忙而已,不涉及經濟利益,應該沒事。但是,在職教師一旦參與到培訓班當中,這件事情對於自己來說就會十分複雜。

    背後給朋友講講教學方法,傳授一些教學經驗,這些都沒多大問題。但是,人一旦現身培訓班幫忙,問題就說不清了。

    小心謹慎地保護自己,不是自私,而是讓自己保持對真誠有信心。

    朋友的結交之法有很多:有的以恩結,有的以利結,有的以義結。自己這一方面幫不上忙,其它方面還可以幫帶一把。

  • 8 # 老石tan教育

    肯定不違法,但肯定違規,違規也要受處分的。在編教師不管有什麼理由,一旦在校外培訓機構出現,肯定與有償教育掛鉤的,肯定有有償教育的嫌疑,所以在編教師最好不要存僥倖心理在校外培訓機構幫忙或者授課,否則一旦被發現,定會遭受有關部門的嚴肅處理。

  • 9 # HakkinenCarlsson

    拿錢就違法。除非你能保證每次都給現金,而且賬上沒有記錄。

    但是不管怎麼說,沒有不透風的牆,建議三思而後行

  • 10 # 熱愛生活愛運動

    如果不拿報酬的話,就算不上違反國家的相關政策,拿報酬的話,就有被檢舉的風險。

    不過我覺得如果這位教師是大學老師的話,到機構幫忙甚至直接補課可能就沒事。我上大學時,班裡的同學和老師相處得很愉快,老師們經常會在講完課後和我們分享一些自己的生活點滴,李老師酷愛旅遊,經常全家一起到各地旅行,所以她總是給我們講一些旅遊典故,讓我們欣賞景點照片;劉老師愛讀書,所以總愛和我們分享一些書中的感悟與道理,有時還會就當下的現象進行分析、點評,讓我們收穫良多;趙老師人很幽默,經常會在課堂上給我們講幾個笑話,讓我們捧腹大笑,他是好幾個培訓機構的老闆,每週都要到各處去巡視、工作。

    不過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那時候國家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嚴格限制在職在編教師有償補課,換到現在的話,到底有沒有事我就不太清楚了。

  • 11 # 使用者在山的那一頭

    不算違法,至多算是走穴!!

  • 12 # 悠嘻猴443

    得具備幾個條件的吧,比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非考試學科。其他的,是不是沒法處理?

  • 13 # 中山君

    不收錢就行,收錢就不行。因為規定寫著,禁止教師以任何形式參與有償補課。

  • 14 # 沙雕文化研究協會理事

    就是中學美術老師在畫班教學齡前兒童都算違規,不知道算是補的哪門課?

  • 15 # 南港清風566

    在編教師在朋友的培訓機構幫忙不掛名、不籤合同,只要授課領報酬都算違法,不領報酬那是不可能的。

  • 16 # 紅狼021395

    當時違法!一經查實,就是下崗!

  • 17 # Kingsley小剛

    任何形式的在編教師都不能補課,尤其是培訓機構

  • 18 # 善國夫子

    只要有資金往來,就不行。

    你可以義務教書不收費,拿你沒辦法。關鍵是你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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