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生產許可證載明事項分為企業負責人、生產範圍、生產地址。
《藥品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許可證編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型別、註冊地址、生產地址、生產範圍、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限等專案。其中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許可事項為:企業負責人、生產範圍、生產地址。
《藥品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為5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企業型別等專案應當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中載明的相關內容一致。
企業名稱應當符合藥品生產企業分類管理的原則;生產地址按照藥品實際生產地址填寫;許可證編號和生產範圍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方法和類別填寫。
擴充套件資料:
藥品生產企業依法辦理《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變更手續後,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註冊登記的變更手續。
藥品生產企業變更《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許可事項。
藥品生產許可證載明事項分為企業負責人、生產範圍、生產地址。
《藥品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許可證編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型別、註冊地址、生產地址、生產範圍、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限等專案。其中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許可事項為:企業負責人、生產範圍、生產地址。
《藥品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為5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企業型別等專案應當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中載明的相關內容一致。
企業名稱應當符合藥品生產企業分類管理的原則;生產地址按照藥品實際生產地址填寫;許可證編號和生產範圍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方法和類別填寫。
擴充套件資料:
藥品生產企業依法辦理《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變更手續後,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註冊登記的變更手續。
藥品生產企業變更《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許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