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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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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胖子尋
舉個例子吧,座標武漢某銀行,發生過的真實的事情,某銀行員工售賣了客戶資訊給第三方機構,最後查到了,好像只賣了50條,結果被判刑三年。
銀行對客戶資訊的管理是非常嚴的,銀行有專門的風控管理機構,經常到銀行進行檢查,銀行不允許留有記錄客戶資訊的本子,電腦上的有關客戶資訊的資料也不允許有,即使有也必須加密,不是隨便就能洩露的。
話說回來想想,就賣點客戶資訊,能賣多少錢?但是隻要超過有五十條,那麼就是三年!我覺得沒有人會冒著這個風險來賣客戶資訊吧。
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情況,當事人,受到法律處罰,至少進去三年;主管領導受到銀行內部處罰,主要是扣績效和禁止晉升。
《譚談說》
責任無非三種,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1.中國《商業銀行法》、《儲蓄管理法》等法律及相關法規中都規定了銀行要為客戶保密的原則,銀行或者工作人員導致客戶資訊洩露的,按照合同關係,有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此外,對於銀行違反法律或者行業法規的,銀行還有可能會受到監管機構或者華人民銀行的行政處罰。
3.更嚴重的情形是,中國刑法中規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某些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的,將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