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比例:
指投資者交付的保證金與融資、融券交易金額的比例,具體分為融資保證金比例和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比例用於控制投資者初始資金的放大倍數。投資者進行的每一筆融資、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證金都要滿足保證金比例。
在投資者保證金金額一定的情況下,保證金比例越高,證券公司向投資者融資、融券的規模就越少,財務槓桿效應越低。滬深交易所規定融資(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融資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資買入證券數量×買入價格)×100%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券賣出證券數量×賣出價格)×100%相應地,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證券金額=保證金/(融資或融券保證金比例)。
(1)作為保證金的現金。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內的現金由作為保證金的現金和融券賣出所得現金兩部分組成,其中融券賣出所得現金只能用於買券還券,不能作為保證金;
(2)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由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和融資買入證券兩部分組成,其中充抵保證金證券部分直接經摺算後計入保證金可用餘額;
(3)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部分。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經摺算後可計入保證金總額,如融資融券交易形成浮虧的,浮虧金額需全額從保證金可用餘額中扣減;
(4)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已佔用保證金部分。
保證金比例:
指投資者交付的保證金與融資、融券交易金額的比例,具體分為融資保證金比例和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比例用於控制投資者初始資金的放大倍數。投資者進行的每一筆融資、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證金都要滿足保證金比例。
在投資者保證金金額一定的情況下,保證金比例越高,證券公司向投資者融資、融券的規模就越少,財務槓桿效應越低。滬深交易所規定融資(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融資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資買入證券數量×買入價格)×100%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券賣出證券數量×賣出價格)×100%相應地,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證券金額=保證金/(融資或融券保證金比例)。
(1)作為保證金的現金。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內的現金由作為保證金的現金和融券賣出所得現金兩部分組成,其中融券賣出所得現金只能用於買券還券,不能作為保證金;
(2)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由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和融資買入證券兩部分組成,其中充抵保證金證券部分直接經摺算後計入保證金可用餘額;
(3)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部分。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經摺算後可計入保證金總額,如融資融券交易形成浮虧的,浮虧金額需全額從保證金可用餘額中扣減;
(4)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已佔用保證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