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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姚遠YY在泰國

    想在泰國置業,那就是置辦房產了,對吧!

    如果你選擇購買公寓,那就不存在風險了,因為外華人是可以購買公寓樓的,公寓樓不牽扯到土地就沒有問題。但是,泰國有個規定,可能大家不一定知道,就是整個大樓外華人和泰華人購買有個比列,具體忘了是多少了。比如說吧!整個大樓100戶,外華人可能只能購買40%。剩下60%不能再賣給外華人了。或者相反!這個規定是千真萬確的。

    如果購買帶有土地產權的別墅,那就有一定的風險了,好多人都說,外華人不能購買別墅,其實這是錯誤的說法,準確的說應該是,外華人不能購買土地才對。要想購買帶土地的別墅,那隻能註冊公司,以公司名義購買,但是泰國法律規定,外華人註冊公司,最多股份只能擁有49%。也就是說,泰華人擁有51%。誰控股不用我說了吧!這個風險也可以規避的,就是讓這幾個泰華人簽訂一份空白的股份轉讓協議就可以,這個協議不是轉讓給你的,而是為了防止他們外面有債務或者聯合起來搞你,這時候你可以隨便找兩個泰華人把股份轉讓過去,因為空白的,想怎麼填寫就怎麼填寫。土地以公司名義購買,地上建築物,也就是別墅,可以落在個人名下,沒有問題,因為不牽扯土地問題,懂了吧!

    還有一個就是土地租賃形式購買,說是購買,其實就是租賃而已,每次合同年限不能超過30年,可以簽訂3份合同,這裡重點強調一下,後面那兩個30年也就是60年的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好多人不知道,因為我剛才說了,泰國的法律就是年限最多30年,連續簽訂後面多少個都沒用的,心裡自我安慰而已,有些人以為是有效的,大家想想,30年以後什麼政策?誰敢保證!呵呵!建築物和購買土地一樣操作,落在個人名下就好了!

    總結一下,買公寓絕對沒有風險,唯一的風險就是貶值!買帶土地的別墅或者直接購買土地的,就有一定風險,只能找個好律師,有經驗的把這個風險降為最低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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