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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泰山小慄A

    一,第一個問題,男方應不應該買房子?這個問題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了,是如果不買,女方會不會同意的問題了。如果你不買房子,女方也同意嫁,就相中你的人品,長相等等。那不買也可以。如果對方就得要房子,那男方得考慮考慮了。二,第二個問題,怎麼買比較合理?如果站在男方的角度考慮,就是婚前買好,然後再找物件。這樣房子是你婚前財產,如果後期出現矛盾,從法律上房子還是你的,不會平分。當然還房貸的話,最好也是自己還,別讓別人分擔。三,女方如何做合理?從合理角度分析的話,買房子雙方各出一半,名字寫兩人的,如果還房貸,雙方共同一起還,這是最公平合理的。但是現在中國男女比例失調,男多女少。估計女方不會以合理的角度考慮的,這點男方還是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定吧。總結,房子也是生活穩定的基本保障。男方從長遠考慮,還是儘早買好。怕出現損失,就婚前買。別指望和女方公平分攤。中國現在的國情好像不太現實。

  • 2 # 我高興18

    男女相戀結婚成家,就要齊心協力,共同打造新家,創造新生活。這不能斤斤計較誰的付出更多,也無法分清誰多誰少。不過籌辦婚事階段確實存在哪些事項應由男方來做,哪些事項應由女方負責。當前常提到的有房有車就是男方為主完成的事項,難不成要象一首歌詞調侃的嫁人一定要嫁給我,帶著妹妹(嫁粧)坐著馬車一起來?這樣的好事可遇不可求。

  • 3 # 房產鬼才

    建議寫2個人名字,大家都出錢,買個好點的,更加稱心的房子。如果男方婚前買房寫的男方自己的名字,後期結婚了你給家裡買這買那的,萬一婚姻有變的話,房子是男方的對自己沒有保障。我覺得出錢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房子,是對自己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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