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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發生債權人理直氣壯到債務人家裡鬧騰,拿東西。矛盾激化以後債權人被債務人失手打死,法律該怎麼定性?又該如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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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一往無前戰場將軍

    法制國家按法律執行!1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拿貨抵債,符合合約!強行拿貨,批評教育!。2打死人命,判決極刑,財產沒收,清還債務,賠償損失!以儆效尤!朗朗乾坤,社會穩定!

  • 2 # GZ盲盲

    欠款人極大機率會被判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手段殘忍會按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般情節死緩或者監禁25年。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這個問題不存在是否防衛過當。案發地點在你家,你擁有的是主導權,你是完全有能力不開門,順帶報警,讓對方在門口,對方打砸觸犯了刑法,未經你同意進去你家也觸犯了入室搶劫罪。

    其次,對方並未攜帶有攻擊性武器,當時的處境你並非存在威脅到自身生命安全的境地,防衛也就無從說起。對方拿你東西抵債,你可以報警或者在能力範圍內製止,讓公安機關執法,而不是你濫用武力。

    任何一個人死亡,除了頭部,頸部重創都不會立即死亡,也有搶救的可能。如果對方是當場立即死亡,即在攻擊行為中,你是對被害人往死裡打,這個情節就嚴重了。

    任何公民,只允許在收到生命威脅時,適當使用武力自衛,但不能作為殺人的理由。對方違法在先,自然會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你動用武力去解決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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