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局職責有:1,貫徹執行國家在醫政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調研、指導等工作。
2, 負責全旗醫療機構、醫療裝置、醫療技術准入管理及從業人員的執業許可。
3, 負責受理醫療機構設定申請的稽核和現場勘察。
4 ,負責醫療機構的監管,組織實施進行醫院質量評價。負責全旗民營醫療機構設定的資質稽核以及民營醫院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
5, 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確保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6,負責各類醫務人員執業准入管理、監督工作。
7, 承辦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及其變更工作。
8, 承辦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9,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招生、徵兵體驗工作。
10, 負責組織開展衛生扶貧、對口支援、衛生下鄉工作。
11, 協助紅會開展公民互助獻血和無償獻血,監管臨床用血安全工作。
12, 負責醫療廣告審批的初審工作。
14, 應急: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
15, 網路:包括網路建設與網路直報。
16, 基本藥物制度。
17, 安全生產:負責對全旗醫療機構實行全行業管理,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18, 收集與報送資訊
19, 醫療垃圾監管。
20, 120急救。
21, 醫德醫風。
22, 醫師定期考核。
23, 培訓學習。
衛生管理局職責有:1,貫徹執行國家在醫政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調研、指導等工作。
2, 負責全旗醫療機構、醫療裝置、醫療技術准入管理及從業人員的執業許可。
3, 負責受理醫療機構設定申請的稽核和現場勘察。
4 ,負責醫療機構的監管,組織實施進行醫院質量評價。負責全旗民營醫療機構設定的資質稽核以及民營醫院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
5, 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確保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6,負責各類醫務人員執業准入管理、監督工作。
7, 承辦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及其變更工作。
8, 承辦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9,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招生、徵兵體驗工作。
10, 負責組織開展衛生扶貧、對口支援、衛生下鄉工作。
11, 協助紅會開展公民互助獻血和無償獻血,監管臨床用血安全工作。
12, 負責醫療廣告審批的初審工作。
14, 應急: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
15, 網路:包括網路建設與網路直報。
16, 基本藥物制度。
17, 安全生產:負責對全旗醫療機構實行全行業管理,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18, 收集與報送資訊
19, 醫療垃圾監管。
20, 120急救。
21, 醫德醫風。
22, 醫師定期考核。
23, 培訓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