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7562851551830

    國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

    各地區供暖規定不同,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規定:

    第八條 供暖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必須保證供暖,並根據實際情況或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長供暖。

    (二)供暖期間實行每天24小時連續供暖,保證採暖使用者的室內溫度不低於16℃。

    (三)對司爐、維修等人員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訓,督促、檢查司爐、維修等人員持證上崗;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和各項管理制度。在供暖期間向採暖使用者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及服務公約。

    (四)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取供暖費。供暖費必須專款專用,供暖單位不得改變供暖費的用途。

    (五)負責供暖裝置的維修、養護和更新改造(供暖單位和採暖使用者另有協議的除外),供暖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必須在當年9月底以前完成。

    (六)供暖開始前應當進行點火除錯,供暖系統的冷態試運轉及試壓、充水等工作必須在當年10月底以前完成。

    (七)每年9月底以前,必須到房地產管理機關按照要求登記備案,接受房地產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並嚴格遵守環保、勞動、消防、物價等方面的管理規定。

    (八)按照規定向市、區、縣供暖交納管理費。管理費標準由市物價局、市財政局稽核,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生執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天才是不是都只會陷入偉大科學家和瘋子兩個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