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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遊動的蝦媽

    當然可以,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嗎?離婚了你還是孩子的媽媽,雙方都有責任把孩子照顧好扶養成人,你的身體不好他也從孩子這方面考慮也會出這個錢的。畢竟你是孩子的媽媽於情於理都應該掏錢給你看

    病!

  • 2 # 905號小屋

    中國法律規定,離婚後男方是不需要給女方錢財的,除非有重婚,實施家庭暴,與人同居,虐愛或者棄養家庭成員,或者其他重大錯誤,造成女方心理跟財產損失,可以離婚是要求賠償。離婚後男方也不需要給女方撫養費,如果倆人有孩子,並且孩子歸女方那就需要向女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前夫還是單身嗎?如果是的話那應該就沒問題,看著孩子以及你的付出會給的。雖然離婚了但還是一家人,還有親情在的。或者給你或者借給你。如果不是單身可能就麻煩些,畢竟組建了新的家庭。當然如果再婚了也不應該讓你再做家務照顧孩子。我覺得能複合還是複合吧!畢竟你可能離婚但是沒離家。你的心裡還是想著孩子,照顧這個家。相信離婚可能是個衝動。冷靜下來再好好想想。

  • 3 # 6裴雯9

    照顧孩子是你的義務,做家務是你自願的。離婚了,你前夫跟你之間可以說就沒有任何關係和義務了,他若有情願意給你點你應該感激他,他若一分不給也無可厚非。每個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生老病死提前準備好,不能等需要用錢了才知道自己原來沒錢。

  • 4 # 阿拉丁

    這個問題並不複雜,你離婚後常去照顧孩子做家務是你本人自願的,而且孩子由親媽照顧本身就沒有錯,但你生病了,應該是自己去支付醫藥費看病,讓前夫支付醫藥費就是件沒道理的事情……

    因為,你前夫已經不是你的老公了,對你沒有照顧的義務了,你們之間的經濟關係也已經在離婚證下來之後就已經結算清楚了,如果你前夫還念著你倆的舊情,看到你生病了,主動提出照顧你,給你支付醫藥費,那你可笑納,否則,就不要去問他要了,顯得你自己很無能的樣子……

    前夫和前妻之間的關係,是種過去式了,你儘量不要扯複雜化了,自己能解決的問題,就自己解決好了。

    如果你倆離婚後還有感情存在,那就和前夫復婚算了,反正孩子也離不開你的,那樣,你可光明正大地讓他對你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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