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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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錢德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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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東是大海0828
學生在學習年齡階段,本身不創造社會財富,也就不會有工資收入,老師讓學生捐款,學生錢從何來。只能是問父母去要,或者是逢年過節攢的壓歲錢。
為人父母者都明白,大部分的家庭都不富裕,收入本身不是很高,尤其是現在房價高,學生輔導班花費也多,再加上日常開銷,每月又有多少結餘呢?還要為看病、孩子上學、養老攢錢,說實在也是難得。
再就是捐款一般也不是班級老師想出來的,班級老師為了完成✅學校佈置的任務,有時候也是身不由己,層層傳遞壓力,最後就演變成一線老師和學生之間的矛盾了。
如何辦呢?老師要告訴學生,根據家庭條件來決定捐款的額度,不設定下限,讓學生表達愛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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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96356好
肯定是老師不對啊,但其實老師也有老師的難處,大多數老師在行政工作中還是比較佛系的,如果不是任務壓下來,上面要求的有指標數額要求,大多數老師也不會如此。最大的根源還是在上面,執行人-班主任其實也是變相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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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爾東先生
就捐錢來說,捐錢是自願的,捐與不捐是個人的權利。老師罰站不對。捐錢也是樂於助人的一個表現,捐錢多少無所謂,關鍵是孩子心裡有沒有一個這樣的態度。
學生不捐款,老師讓罰站,要在這二者之間論是非曲直,“是老師做得不對”是肯定的。
老師做得的不對之處,題下的《光明日報》評述已論述得十分清楚。最主要的,老師沒讓捐款成為自發自願行為,而是對忘了捐款的學生不是提醒、而是採用了懲罰式教育和近似出洋相的“冒犯”侵害。
涉事老師已受到了嚴厲批評,這是恰如其分、她應得到而且應該及時糾正的深刻教訓。
老師的錯誤重在對不捐款學生的教育方式不對,這是不容置疑的。但導致這種“惡果”的,還有沒有第3方的間接原因呢?
我們不知道這個捐款是什麼名目?有沒有數額要求?上面是怎樣安排、學校是怎樣攤派的?這位老師做出這種過分的捐款落實舉動,除了她想積極表現自己或者班級這種可能性的一面以外,更大可能是分攤到她班上有一定的數目、時間要求或者是任務。如果數目不大,忘交同學的缺額老師可做“無名英雄”“聽用”算了,要是數目不小呢,老師怎麼辦?班級不能完成任務,老師要被小看,也不是太好說書的,還會給學校摸黑,讓領導臉上無光、摔臉色給老師看。
這些情況,對於一個涉世不深經歷不足的老師或者教育學生方式拿捏不準的老師,也就成了犯錯誤的摧化劑。
這裡我並不是想替犯錯誤老師開脫,她犯錯就是犯錯,不可推脫。我要深入說一下的是:捐款不能過於頻繁,捐款只能提醒和自覺自願,捐款要有能力。上面只能號召不能安排,下面更不能攤派。即使輪到學校,最多隻能在老師中酌情進行,要學生捐,捐書籍捐衣物有意義,要捐款就不好了,還不如直接就叫家長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