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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呵呵9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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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850703004912
往返機票的退票規定:
1、一般是起飛前24小時以前收不超過10%的退票費起飛前22以內2小時以前收10%的退票費,起飛前2小時以內收20%的退票費,其他規定見航空公司退票明細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點購買的機票,我們只能幫客人取消座位,並在機票的最後一頁寫上客人於X年X月X日X點X分申請退票,同時蓋上公章。若機票後有機場蓋的航班延誤公章,則該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費用。
3、若姓名輸錯,屬同音字錯誤,其它時間和航段等不變,則可向航空公司申請全退,將重新出票的白聯附在退票上面,註明同音字輸錯,申請全退。
可以退單程,往返機票必須按順序使用。首先購買機票時應向售票的人員明確往返機票使用注意事項(即機票備註是如何規定的)。原則上3折以下機票不改簽、不退票。5折-8折按規定收取相應手續費。全價票或頭等艙可以隨意改簽,改簽的班次有餘票就可以。如果不能確定改為哪一天,可以一直保留機票改簽的班次票高於現價的要補足差價,低於所持有機票航空公司不給往回補差價。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導致的需要改簽,則沒有任何限制。
另外有些航空公司還對起飛2小時之前、之後,飛機起飛之後改簽也有相應的規定.擴充套件資料:旅客自願退票,除憑有效旅客票外,還應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分別按下列條款辦理(1)旅客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2%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後要求退票、按誤機處理。 (2)持聯程、來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3)革命殘廢軍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費。 (4)持嬰兒客票的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費。(5)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應在客票的有效期內到原購票地點辦理退票手續。 (6)旅客在航班的經停地自動終止旅行,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7) 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程改變或承運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退票,始發站應退還全部票款,經停地應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費。 (8) 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醫療單位的證明, 始發地應退還全部票款,經停地應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費。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員要求退票,按本條第一款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