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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樹2044
這是醫院有效避責。你家屬放棄治療或堅持治療,總要有個態度。治不好的病太多了,奇蹟也偶有發生。病人的生死關係家屬,利益相關人才有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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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一點信念的醫學
只能說是讓家屬簽字決定是治療還是不治療。如果家屬決定治療,就簽字,說明接受治療效果不佳的結果,醫生也不願意做無用功,但架不住病人和家屬的求生及延長生命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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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醉欲眠君且去
你的先後順序搞反了,醫生會告訴你這病到底治療下去會是什麼結果,然後選擇權在家屬。我就這麼跟你說,我遇到一個,醫生說的很直白了,沒必要做手術了,做了也是死,有可能就死在手術檯上了,家屬下跪磕頭要求做手術,說就是死在哪也不能死家裡面。很多病,不光絕症,其實都治不好,但是大家可能想的就是,能拖一天算一天吧。絕症治不好就不治了,這話好說不好聽,大部分華人還是很孝順善良的,都怕讓街坊鄰居的戳脊梁骨,說他XX病了,捨不得花錢給治。所以你會看到,很多現象就是,其實家屬也不想治,但是沒辦法,礙於很多原因,就是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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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詩意可樂q
哪個病人家屬在那種情況下會去看醫院需要籤的免責條款,反正是叫籤就籤吧,醫院那是在:錢儘管往貴裡收,責完全不用負,人財兩空是你們病人家屬的事,病人出事一切與醫院醫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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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ulnihao
支援治療是醫學發展的關鍵,是寶貴經驗積累過程,治不好是大機率事件,不是絕對預後,不能把所有希望寄託於醫學實驗室,只要患者及家屬不放棄,醫生沒有權利放棄病人(除非你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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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葉非花123
朋友家的孩子,14歲紅斑狼瘡復發,昏迷不醒。
醫生說:大劑量用藥,能不能醒過來,不知道。醒過來,有沒有後遺症,會不會殘廢也知道……同意就簽字,不同意就拖回家……
家長:盡人事聽天命,用藥!!
昏迷了二十天,終於挺過來了,一開始醒過來,兩天混混沌沌的,不說話,不能動。大小便失禁。
現在正常了。當然藥不能停。
這次住院,花了四十幾萬。家長說:幸虧簽字了,沒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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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心區精神病院主治醫
明明知道絕症治不好,幹嘛還要去醫院????
難道不簽字給你治療你會願意???你不會倒打一耙嫌人家讓你多活了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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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就喜歡你6523
絕症也是病,只要本人或家屬投醫,醫療機構和醫生沒有拒絕的權利。絕症都有嚴重預後,按照治療規程,必須由家屬簽署知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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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子彈穿過玫瑰花2
雙方都有所需求,醫院要生存,要創收,病人要減輕病人痛苦。病人家屬心知肚明就是花錢減輕病人痛苦!也深知醫院不僅僅是救死扶傷,也要賺錢的。所以病人家屬無可奈何。院方也可多創造收益。說直白點,就是臨終關懷。因為我家就是這樣的。五十天花了十八萬。對於一個絕症要這麼多錢嗎?沒辦法啊,要不然人家醫院讓你回去。可我不後悔。只可惜花再多也不能留住我的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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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明月心moon
那麼多人是要是吃飯的!還要吃的好 住得好 穿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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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高科技讓人煩惱
你可以選擇去美國,得了絕症走醫保,就算你想醫或者希望多活幾天也沒人幫你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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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冰鎮二鍋頭
醫生有告知義務,患者家屬有知情權,都達成了,需要簽字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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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日落西山5O後
一是為了多加收費,二是為了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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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劉智敏602
醫院知道個大概。具體到每個患者,醫院並不完全清楚。想試試的就治療了。不想試試的就出院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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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神奇飛羊
不孝的罪名只能自己背,醫院不會替你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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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快樂的小魚呀
你不送去醫院,誰能讓你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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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綠茵樹下養精神
醫生去病人家裡了嗎?難道不是病人去醫院的嗎?病人去醫院為了啥?吃飯?
回覆列表
看這問題問的,如果有一個醫生說沒救了,拉回家吧,家屬會怎麼想?醫生有時候要照顧家屬感情的,盡人事,聽天命,讓家屬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