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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切問近思61177173

    不太可能沒有痕跡,就和美帝的隱形飛機,就算雷達無法照到它,卻可以透過電磁散射發現它的蹤跡。

    同樣沒有任何物理痕跡的完美犯罪,也會留下犯罪時間、空間上的漏洞。

  • 2 # 喝口水嗆著了

    千萬不要低估警方破命案的決心,曾經我們這裡發生過一起離奇的命案,某單位小領導一家被害,現場沒有留下兇手的什麼線索,警方只好逐步排查,但所有和死者一家有關係的人員都排除了作案可能,案發後幾個月,偶然的機會警方瞭解到死者的手機出現在了二手市場當中(估計是有線報),透過手機的線索終於抓獲了罪犯。經過審訊,更加讓人匪夷所思。死者和兇手其實並沒有什麼交集,只是死者在開車的時候不小心碰了一下兇手,而碰了之後沒有道歉,並且言語侮辱了對方。而事情當時也沒有激化,二人很快就分開了,而死者卻不知道,兇手一直在暗地尾隨。但兇手並沒有在當時就做案,而是差不多時隔一年之後才行兇,估計死者最後都沒搞明白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自己家破人亡。

    一件極其不起眼的小事,導致一家人被害,而且事情過去了差不多一年左右,這估計就是所謂反社會人格的兇手才能做出的事情吧?

  • 3 # 洛水清風

    在上世紀80年代,我們這裡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死者是一名未婚的年輕女性,在大年初四,她被兇手赤身裸體拋棄在我們鄉醫院旁邊的一塊麥田中。我當時去串親戚,在警戒線外,目睹死者被害慘轉,至今回憶起來依然心有餘悸。

    經法醫鑑定,死者死亡的時間,應該在昨晚零點至1點左右。她沒有遭到性侵,是被人活活掐死的,嘴角還掛著未乾的血跡。兇手是帶手套作案,在死者身上沒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紋。因為昨晚下了一場雪,麥地裡也沒有發現兇手留下的腳印。死者指甲很長,但在指甲縫裡沒有發現兇手任何面板組織。麥地裡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警方斷定這絕不是殺人的第一現場。

    負責外圍調查的偵查員很快傳來訊息,確認死者是十里外一個村的村長女兒。因為是在春節發生的兇殺案,在群眾中造成很大恐慌,影響很壞,市局要求限期破案。於是,專案組的刑警放棄休假,進駐被害女孩所在的村莊……據村長反應,他女兒被害的那天晚上,說好要和同村的一個閨蜜去市裡看電影,但女兒19點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他也曾問過女兒的閨蜜,閨蜜說玲玲(女孩的名字)沒來找過她,她還以為玲玲不去看電影。

    那時不像現在,村村都安裝有監控錄影,只要一查監控錄影,就能查出女孩被害前的蹤跡。不過專案組由此斷定,女孩從家中出來後,一定遇見熟悉的人,而且對這個人很信任,才會臨時拐道,這個熟人很可能就是殺害女孩的兇手。兇手殺害女孩後,之所以要把她拋屍在十里外的麥田裡,目的就是為了轉移警方的視線。那麼,兇手是用什麼交通工具,把女孩屍體運到十里外的麥田中呢?

    圍繞這個疑問,專案組的偵查員在沿途展開了細緻的調查,很快就獲得了一個重要線索。據當地駐軍的一個哨兵反應:初三的凌晨2點左右,他發現一輛簡易的機動四輪車,從部隊的門前經過,隱約看見四輪車上覆蓋一件軍大衣……哨兵反應的情況很重要,這輛四輪車有很大嫌疑,軍大衣下極有可能蓋著女孩的屍體。

    於是,專案組在副村長和年輕的治保主任的帶領下,對村裡的有機動四輪車的農戶,展開仔細的摸排工作。村裡一共有八輛機動四輪車,但所有的車主都能證明案發那天晚上,他們沒有外出。更重要的是:他們中任何一個人都沒有軍大衣。偵破工作一時走入死衚衕,讓專案組的偵查員是一籌莫展。

    所謂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當專案組為不能限期破案而焦慮不安的時候,被害女孩的閨蜜向他們提高一條重要資訊:女孩生前曾跟她說過,一次,村治保主任來找他父親。當時,就她一個人在家……治保主任突然抱住她要親她,被她狠狠打了一個耳光……治保主任向她道歉,說是自己酒喝多了請她原諒……專案組獲取這個重要線索後,立即暗中對治保主任展開調查,得知治保主任有一件今年剛買的軍大衣(那時軍大衣是件奢侈品,一件軍大衣的價格相當於一個勞力兩個月的工資)。聯想到被害女孩嘴角的血跡,如果真的是治保主任殺害了女孩,那麼,他用軍大衣包裹女孩的屍體,軍大衣上肯定沾染有女孩的嘴上的血跡。只要能找到這件軍大衣,說不定案子就可大白於天下。

    如何從治保主任那裡獲取這件軍大衣呢,如果強要,肯定會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智取。一天晚上,兩名偵查員拿了兩瓶好酒來到治保主任家,佯裝犒勞治保主任這段時間對專案組工作的大力支援與幫助。雙方喝酒期間,偵查員一眼就看見掛在房間衣架上的那件軍大衣。兩個偵查員臨走前,藉故外邊天氣太冷,就讓治保主任把掛在衣架上的那件軍大衣,先讓他們穿一下。治保主任好不懷疑把軍大衣取下來,披在偵查員身上。

    偵查員回來後,連夜把這件軍大衣送到省公安廳。兩天後,傳來好訊息:在軍大衣領口上,發現了被洗過的血痕,經過化驗,證明這血痕與被害女孩的血型一致。於是,專案組立即逮捕治保主任,經過連夜的審訊,治保主任交代他殺害女孩的經過。原來,那天晚上,治保主任披著軍大衣出來閒逛,正好遇見女外外出。他是見色起疑心,把女孩騙到村邊的麥秸垛旁……結果再次遭到女孩強烈反抗,治保主任擔心女孩他他的醜事揭發出去,就把女孩活活掐死……並拋屍到十里外麥田中。回家後,他發現軍大衣上有女孩留下血跡,本來打算把軍大衣燒了。但因為心疼拿幾十塊錢沒捨得燒,只是用洗衣粉把血跡清洗乾淨。

    對於如何把女孩的屍體運到麥田中,治保主任一口咬定,所有的事都是一人乾的。專案組豈能相信他的一派謊言,這最少是他和機動四輪車司機倆人乾的。然而,無論專案組如何審訊,治保主任至死都沒有透露機動四輪車司機的名字。

    後來,治保主任被判處死刑,並在國慶節前,被拉到河灘邊槍斃。 別看這傢伙在審訊期間表現的很硬氣,臨到刑場上嚇尿了一褲子,連路都走不成。

  • 4 # 超級烏烏

    以現在的刑偵技術,理論上完美謀殺案並不存在,因為再細微的碰觸也會留下痕跡,但部分高智商罪犯的作案手法也確實讓警方感到頭疼,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人力物力。

    記得CSI裡有這樣一個案例:一位長年癱瘓在家的老人有一天過世了,老人患有多種疾病。表面看起來是呼吸衰竭導致的窒息性死亡,可能被痰之類的東西堵住氣管,家屬表示由於疏忽老人在發病時身邊正好沒人所以沒及時發現,不過其中一個親戚對整個家庭情況比較瞭解。老人生前買過鉅額保險,受益人是直系家屬,這筆錢在老人過世後由他來繼承,當然這得在自然死亡的前提下。

    前面提到老人患有多種疾病並常年癱瘓在床也就是說去世是早晚的事,但這位親戚曾經從醫生口中瞭解到,以老人的身體狀況照顧的好的話至少還可以活幾年,不會那麼快去世,再三考慮後他報了警並在電話裡跟警察描述了大致情況。

    痕跡物證專家到場後對老人的屍體展開了初步的屍檢,從外表看沒有絲毫受外力導致老人窒息死亡的現象,也排除了其他人到過現場的可能,只是老人口中咽喉部有輕微的充血腫脹,像是吞嚥東西造成的但也排除了向外拉拽二次挫傷痕跡,也就是說假設老人是被害身亡的那造成他窒息死亡的物體必定還留在他的體內,此時保險公司的負責人也已到場,基於這唯一的疑點加上保險公司人員的要求下,警方決定把老人屍體帶回警局讓法醫做進一步屍檢,包括繼承人在內的家屬也都同意了,一切都看似非常自然。

    最後經過法醫及痕跡物證專家的鑑定,重重抽絲剝繭下懷疑這的確有可能是一樁命案而不是自然死亡,動機無非就是鉅額的保險金所以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繼承人,但也只能懷疑因為缺少了最關鍵的證據鏈,也就是到底是什麼東西造成了老人的窒息死亡並伴有輕微腫脹現象,因為在死者體內並未發現任何異常物體。

    警方傳喚嫌疑人但對方並不承認,最後由於證據不足不得不放人,不久後繼承人拿到了那筆鉅額保險金,這種局面是警方難以容忍的,雖然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但還是做出了大膽的推測。

    正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由於老人長期需要有人料理,時間一長漸漸的家屬心態也起了微妙的變化,但這並非是殺人的主要原因問題還是出在那筆保險金上,調查顯示繼承人近期的資金流有些異常,很可能欠下了一筆錢,能填補漏洞最好的辦法就是拿到那筆保險金,但老人的生存意識很強身體狀況也還可以支撐,何時會死根本無法判定,一旦放任不管停藥或者不餵食致其死亡是不符合領取保險金條件的還有可能惹上官非,名聲也會臭名昭著,於是嫌疑人基於老人所患的疾病想了一個“萬全之策”。

    警方推測:嫌疑人以餵食為由騙老人張開了嘴,此時他把早已準備好的幾塊冰塊塞進了老人的嘴裡,冰塊下滑瞬間堵住了老人的氣管,由於老人沒有行動自救能力加上本身就患有呼吸系統疾病所以很短時間內就造成了他的死亡。死亡後體溫不會馬上下降,剩餘的體溫完全可以把冰塊慢慢融化最終變成了普通的水,這也是為什麼警方始終找不到證據的原因,真正的兇器其實是“冰塊”

    理論上警方是破了案但這只是假設並不能使罪犯判刑,也不能還老人一個公道,最多隻是良心上的譴責。

  • 5 # 土家姐姐

    不愛我就去死。

    一個家族的成年人接二連三的出意外,有的重傷,有的離奇死亡。這和一個女人的執念太深有關。

    早年,下鄉男知青曾救起過一個被毒蛇咬傷的女知青,女知青死裡逃生從昏迷中醒過來,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俊逸不凡的男青年,又得知男青年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芳心暗許,不可抑制的愛上了對方,然而,她註定要失望了。男青年有女朋友,也一同上山下鄉,兩個人情投意合,門第相當,即便這個女朋友矯情,啥也不會,但他就是愛她,是他眼中獨一無二的風景,被救的女知青很賢惠,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經常用有限的食材做出無限的美味佳餚,即便是一個土豆,她也有本事把它做得色香味美,她深知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自從動了心後,她就格外關注他的動向,再加上知道了他是高幹子弟,她就更加熱心腸了,她深知自己家境貧寒,前途未來一片迷茫。為了自己的利益和情感,她決定拼了。於是,她時不時的製造一點偶遇。

    然後做一些拿手菜給大家吃,表面上給大家吃,實際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時間一長,大家都曉得了她的小心機。男知青的女朋友也很生氣,鬧著分手,男知青好話說盡對方才打消念頭了,自那以後,他決定遠離這個女人,不願意去招惹是非。女知青看他這樣,心如刀割,她質問她,我哪點不好,我長的好看,會做飯,文化也不低,唯一差點的就是不如她的家世,男知青笑了笑,你很好。女的一喜,接著,男知青又跟了一句,可惜我不喜歡。女知青一下子噎住了。

    回到城裡後,男知青和女朋友兩個人喜結連理。女知青只好嫁給了當初一直做自己舔狗的另外一個男知青。可惜,男人得到了就不珍惜,尤其是在她生了女兒以後,時不時的拿話刺激她,打罵更是家常便飯,罵她是賤貨,爛貨,別人不要的渣滓,自己只是個撿垃圾破爛的人,經常打得她遍體鱗傷。這樣的日子女人過不下去了,她原本打算既然得不到所愛,不如找一個愛自己的人。沒想到這個男人翻臉比翻書都快,關鍵是還重男輕女。女兒幾歲後,兩個人離了婚。女人艱難的帶著女兒討生活。去了魔都,沒想到卻巧遇了她當年求之不得的男人,此時的男人更加成熟儒雅,早已經冷卻的心又活泛起來了,生活的磨難讓她的心態格外扭曲,憑什麼你們就該衣冠楚楚,我們母女就該流離失所?要是當年你娶了我,我至於過得這麼悽慘嗎?我哪點配不上你?我這麼喜歡你,你憑什麼不喜歡我,你個渣男,賤男人。

    那個女人有什麼好?她根本配不上你。這一切都是拜你們所賜,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義。

    女的年紀大了,就找了一份護工加鐘點工,有時候也連帶做做保姆,一天幾份工,連軸轉,目的就是為了養女兒,讓女兒接受好的教育,有個好出息,不要像她一樣被人看不起。剛好,她打聽到她做保姆那家和這個男知青是至親,一天,憑欄而立的那家男主人後背被人猛地推了一把,慣性使他往前猛的一衝,如果不是在二樓的話,估計已經摔死了。當時,家裡沒人,保姆也走了,他奇怪的揉揉頭,不會是被鬼推的吧。等救護車把他拉走後,女的才從陰影中走了出來,原來她是假裝離開,目的就是害人後不露痕跡。實際上,她還真的沒有暴露,畢竟那個年代並沒有監控影片。第一次得手後,她磨刀霍霍,她才不管對方是誰,只要是和他沾親帶故,都該死。

    那次中秋節,他們家決定慶祝一下,邀請了親朋好友,其中就有男知青一家,她看著男知青家的兒子,小小年紀就是一副小紳士的樣子,更是恨得牙癢癢,她想到自己可憐兮兮的女兒,沒有漂亮裙子,就連吃根雪糕也覺得是世間最好的東西了,憑什麼?憑什麼我女兒就該受窮?憑什麼你們就該高高在上?我女兒本來就是公主命,都是你這個臭小子,不過她倒是沒有對小孩子動手,估計這也是唯一一次良心發現吧。男知青夫婦並沒有認出她,她被生活已經摺磨得面目全非了,在他們眼裡,這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保姆。當天夜裡,月滿西樓,桂子飄香。一些人興致勃勃的在院子裡賞月,吃月餅,喝桂花酒。她拿出一瓶自己加料的桂花酒,那是她分幾次從藥店買來的安眠藥,她等的就是這一刻。

    看著喝完酒就暈暈乎乎的大家,她想,冤有頭債有主,你們兩口子跑不掉。於是,她將男知青推下院壩裡的魚塘,女主人喝得少,只是微醺,女主人被她一拖,拼命掙扎,她大聲喊救命,但卻微弱遊絲。女的甦醒打破了她的計劃,她就用石頭砸了她的腦瓜子幾下後,看她被砸暈過去,然後仔細的把所有證據和痕跡抹掉,然後,又把這些個昏睡人身上的貴重物品洗劫一空,月餅也用袋子裝好拿走,女兒還從來沒吃過這麼好的月餅呢?另外把那瓶帶料的酒也帶走了,她卻忘了,這樣的酒根本不是她這樣的人買得起的。這也成了破案的關鍵 。

    次日凌晨,她帶上搜羅的東西和女兒離開了,她把昨天偷來的錢物規整了一下,這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她本來想把酒瓶扔掉,可她實在態喜歡這個玉瓶的材質了,相當雅緻高貴,可以當花瓶用。往後餘生就和女兒相依為命吧。而這邊人家一死一重傷,保姆自然進入了警方的視線,保姆卻人去樓空。由於當年辦案條件過於簡陋,此案也就不了了之。一轉眼,十多年過去了。女兒也上了大學,女的憑著當年昧來的黑心錢,掙下了一筆不小的身家,要說她的確頭腦聰明,很有經商頭腦。女兒放暑假,帶了幾個大學同學來家裡玩,其中之一就是那個小正太,他們見面並沒有引起任何波瀾,時隔多年,大家都不認識對方,再加上小孩子變化大。女的早已不是當年保姆那畏畏縮縮的樣子,人家可是小有名氣的鄉鎮企業家了,時不時捐點款什麼的。

    當天夜裡,小正太發現自己房間裡有一個花瓶特別雅緻,他只覺得眼熟,鬼使神差,他拿起花瓶,看了一眼瓶子底部,這不和家裡大人經常喝的一種洋酒瓶子一模一樣嗎?這種洋酒的價格可是很昂貴的。第二天,他誇女孩家是土豪。買得起那麼貴的名酒。女孩反駁他,我們家以前很窮的,我媽媽以前是做保姆的,這是主家送給她的一瓶酒,她一直捨不得扔掉。有什麼在腦海中一閃而過,快的抓不住。回到家後,他一直惦記這檔子事,於是就問他媽,爸爸當年怎麼死的。她媽把前因後果說了出來,說他爸爸的胃裡檢測有安眠藥成分,而茶水裡沒有,只有酒裡有,可惜其他所有的酒裡都沒有發現,不過卻發現少了一瓶酒,說到這裡,她憤憤不平的說到,那個保姆,可真是惡毒啊,我們家和她無冤無仇的,她為什麼要害我們?害你爸爸?小正太福至心靈,一下子串聯上了。他說同學家也有這種洋酒瓶子,她媽以前也是做保姆的,後來才發跡,小正太的媽媽更加憤恨,她自然發跡快,把人家身上所有的貴重物品一掃而空,然後,問了問如今她的住家地址,小正太的母親直接就給當地公安機關報了警,說了十多年前的那樁命案。

    後來,公安機關很是費了一番周折才令她招供,可以說是絲絲入扣,入情入理,讓她辯無可辯。尤其是在法庭上,當年的兩個知青見面後,由於她衣著體面,保養得益,所以,幾乎沒有懸念,小正太母親很快就認出了她。女人的心思敏感,容易記仇,她幾乎下意識的就想到了當年那個女知青準備橫刀奪愛的那一幕。她不由得為女人這可怕的執念和報復心給驚呆了。

    女人臨刑前,小正太母親去看了她,主要是想欣賞一下她的狼狽不堪,她卻吐出一口濃痰,眼睛猩紅:姑奶奶最後悔的事就是當年放了你兒子一馬,當年他睡了,我其實很好下手的。小正太母親不由得脊背發涼,忍不住後怕的落荒而逃,身後卻傳來女人肆無忌憚的嘲笑聲。

    老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只要做了,就一定會有線索留下,警察叔叔自然就會根據蛛絲馬跡偵破,在辦案條件那麼簡陋的年代很多命案都告破了,更別說現在大資料平臺,高科技年代。奉勸大家切莫作奸犯科,別伸手,伸手必備抓!人不修德,禍及子孫!

  • 6 # 實灬諾

    理論上來講,世界上並不存在完美的犯罪,即使經過精心策劃的犯罪,也可能存在遺漏。

    只不過在現實中,一些“懸案”沒被破獲,並非說案件本身就是完美犯罪,而是警方沒有找到破案的關鍵所在。

    當然,如果狹義地把“懸案”認為是完美犯罪,貌似也說得通。

    犯罪痕跡的理解

    按照題目中所講,犯罪分子在犯罪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這裡的痕跡就可以稱之為犯罪痕跡。

    我們一般理解中的犯罪痕跡通常指的是廣義的犯罪痕跡:泛指各種物體、物品的位移和相互關係的改變,外表形象、狀態的改變,物質性質的轉化,物質、物品數量、種類的增減,氣味、顏色的變化等。

    比如一起命案現場,犯罪分子破門而入,門被破壞,勢必留下肉眼可見的破壞痕跡,這就是廣義的犯罪痕跡。

    狹義犯罪痕跡僅指由造型客體人或物的作用使承受客體外表形成反映形象。

    它不僅反映遺留痕跡造型客體外表組織結構形態特徵,還反映與犯罪事件有關人或物自身的其他資訊,如人的身高、年齡、行走姿勢、使用作案工具的技能、動作習慣等。

    比如犯罪現場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紋,血跡,毛髮,足跡等等,皆可以為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唯一性提供證據支援。

    而上文所述的不管是廣義還是狹義的犯罪痕跡,都可能不在犯罪現場出現。當沒有犯罪痕跡的時候,警方依然可以破案。

    從屍體上找兇手

    既然是兇殺案,理論上一定有被害者的屍體,即使第一現場沒有,第二現場或者第三現場也應該有。

    沒有屍體的案件,一般不能稱之為兇殺案,往往會以失蹤人口來定性。

    所以按照題目所說“殺人犯”如果存在,則案件已經定性為兇殺案,那麼屍體也就一定存在。

    根據死者屍體,藉助現代技偵手段,可以得到許多資訊。

    比如根據屍體,可以推斷出死者遇害的時間段,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等基本資訊。

    確定死者身份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因為確定了死者身份,就可以調查出死者生前的社會關係,生活規律,接觸人員等等。

    根據社會關係偵破命案的例子很多,正常來說,絕大部分命案中,兇手和死者之間都有直接或者間接的社會交集。

    犯罪現場的外圍

    人不可能飛天遁地,所以殺人犯進入到犯罪現場的過程中,一定會先透過外圍,這個外圍的半徑可以很大很大。

    真正可以完美躲過所有人的目光,所有人的注意,並且剛好避過所有監控攝像頭的罪犯,只能出現在影視作品中。

    現實中,特別是當今這個年代,大街小巷到處都是監控攝像頭,殺人犯不可能做到天衣無縫。

    以犯罪現場作為圓心,越接近這個圓心,殺人犯越謹慎,反之就越放鬆。人在放鬆的時候,會不經意間犯下很多“錯誤”,哪怕一個無意的舉動,都可能引起某個路人的注意。

    所以在以前技偵技術不發達的時候,許多命案偵破的關鍵就是大量的調查走訪,然後採取逐個篩選,最終留下有用的線索。

    無論何時,即使到了技偵技術非常先進的一天,走訪調查也必不可少,因為人民群眾的力量是無窮大的。

    破案的過程就是一個逐層篩選的過程,比如先確定殺人犯的性別,直接就可以排除將近一半的人。

    接下來確定殺人犯的年齡,身高,體重等等,就可以逐步縮小範圍,直到最後,當所有證據指向某個人或者某幾個人的時候,距離破案也就不遠了。

  • 7 # 使用者尹海濤

    如果說殺人犯沒有留下任何痕跡,警方該如何破案?

    我以為不留下任何痕跡的殺人現場幾無可能!同時,未破之命案亦並不鮮見。

    關於此案我提供如下偵破思路。

    首先,假若殺人現場一無所獲,從被害者或害人之兇器入手偵破。

    被害者何處人氏?做何營生?夫妻感情如何(私生活如何)?此乃偵破方向之一。

    被害者經濟狀況如何?債權債務情況如何?此乃偵破方向之二。

    被害者是否有仇敵?或“世仇”(前輩人結的仇)?此乃偵破方向之三。

    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亦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殺人者殺人不為財來必為情往;不為仇來必為恨往!當然亦有“偶發”殺人的案件,假若是如此案件偵破乃小機率事件。

    接下來可以使用“排除法”。

    債主(或債務人)、情敵、世仇逐一排除。假若排除中出現嫌疑人,那麼他(她)是否有作案時間?或案發時他(她)的準確位置。如果他(她)不能自圓其說,兇手亦許非他(她)莫屬。偵破案件的作案時間甚是關鍵!

    總之,刑偵是一門高深莫測的科學。題主所提供的偵破線索有限,本人其實亦只是揣測娛樂大家而已!

  • 8 # 天下奇石淅川老王

    保護現場,反覆走訪問周邊群眾路線,根據案例案情給罪犯畫象,分訴作案工具手段,根據案情劃定偵探範圍,根據案情缺定作案人數,劃定罪犯職業特牲,體重,步行特殊情況,負擔重量,來,去方向,專案指揮員,專心致志,和偵查員得到情況勤收集依實事為跟椐法律為準繩作好,捉拿罪犯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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