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豐進立和律師事務所周貝昕律師解答:
承攬關係一般具備以下幾個特徵:
1、定作方與承攬的地位始終是平等的,不存在人身依附關係;
2、承攬合同是按合同完成某項工作,承攬合同的標準,表現為物化的勞動成果,不是承攬人勞動的本身;
3、承攬關係的報酬是確定成果或可以按約定計算,但是否獲得利益是不確定的;
4、承攬關係中的風險由承攬人自己承擔,而這種風險承攬人一般難以轉嫁。
所謂僱傭關係指受僱人向僱傭人提供勞務,僱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係。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上海豐進立和律師事務所周貝昕律師解析:
承攬法律關係的實質要件包含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看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為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非勞務本身,另一方支付報酬。其次,要看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過程是否獨立進行,而無須接受另一方的監督、指導和指揮。一方獨立完成工作成果,是承攬法律關係區別於僱傭法律關係的主要特徵。最後,要看一方是否對另一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事先進行過某種要求,而不是對另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過程事先進行過要求,並且要看另一方是否按照事先的這種要求完成、交付工作成果。
所謂承攬法律關係的形式要件,是指要從形式上看雙方當事人無訂立書面或口頭的承攬合同,看工作成果與報酬是否成為交易對價。如雙方這樣約定: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則可視為雙方存在承攬關係。
上海豐進立和律師事務所周貝昕律師解答:
承攬關係一般具備以下幾個特徵:
1、定作方與承攬的地位始終是平等的,不存在人身依附關係;
2、承攬合同是按合同完成某項工作,承攬合同的標準,表現為物化的勞動成果,不是承攬人勞動的本身;
3、承攬關係的報酬是確定成果或可以按約定計算,但是否獲得利益是不確定的;
4、承攬關係中的風險由承攬人自己承擔,而這種風險承攬人一般難以轉嫁。
所謂僱傭關係指受僱人向僱傭人提供勞務,僱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係。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上海豐進立和律師事務所周貝昕律師解析:
承攬法律關係的實質要件包含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看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為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非勞務本身,另一方支付報酬。其次,要看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過程是否獨立進行,而無須接受另一方的監督、指導和指揮。一方獨立完成工作成果,是承攬法律關係區別於僱傭法律關係的主要特徵。最後,要看一方是否對另一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事先進行過某種要求,而不是對另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過程事先進行過要求,並且要看另一方是否按照事先的這種要求完成、交付工作成果。
所謂承攬法律關係的形式要件,是指要從形式上看雙方當事人無訂立書面或口頭的承攬合同,看工作成果與報酬是否成為交易對價。如雙方這樣約定: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則可視為雙方存在承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