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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金童玉女

    如果是真正的強姦自已的妹妹,最後殺死自己的丈夫,再投案自首,應該減刑或判五年左右,以教育為目的,必竟是人命關天!

  • 2 # 時政龍影

    對這種罪犯,依法可以輕判。在特殊情況下,妻殺夫,父殺子,或除暴安良等行為,因過大或不當造成犯罪的,都是可以輕判的。法律對主觀故意的犯罪行為是依法嚴懲的,對出於因制止犯罪而產生的過失行為,依法是可從輕的!

  • 3 # 中國男人在非洲

    你是怎麼認為你老公在強姦你妹妹而不是二人自願的?這個問題必須搞清楚,之後再來說說你老公在強姦你妹妹,而你殺死你老公,這種情形下你怎麼做都不過分,因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 4 # 平淡人生一帆風順

    還真有這樣的事。不過發生在十多年前的我們當地。

    男主人叫張旭,女主人叫李美娟。兩人結婚後,儘管張旭辛勤耕耘,妻子美娟的肚子就是鼓不起來。後來去醫院檢查,美娟得了不育症。張旭雖然知道這不是妻子的錯,而且她也是處女之身嫁過來,但心裡還是過不這個坎,就開始嫌棄美娟,最初堅決要離婚。但年邁體衰的公公婆婆不准許,特別是癱瘓在床的公公,特別看重媳婦美娟的善良,把他們兩夫妻照顧得井井有條。公婆都說這樣的好媳婦打著燈籠也難找。生不了可以去抱養一個嘛。

    可張旭聽不進,雖不再提離婚的事,但對美娟的態度卻大不於從前,先是惡言惡語,接著夜晚床上陰險折磨,最後發展到動輒家暴打人。美娟逆來順受,一是認為自己不懷孕有錯,二是不忍心丟下公婆,三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心理存在。就這樣,一晃又過十年。

    美娟有一個妹妹,十年前還是一個黃毛小丫頭。十年後,業已十九歲,出落成了大姑娘,長得婷婷玉立,楚楚動人。有一天,妹妹來看姐姐,正好這天婆婆推著公公去做理療不在家。丈夫張旭躺在床上看一本從地攤上買回來的劣質黃書。

    美娟見妹妹近一多沒來,就決定去不遠的張屠夫家稱點肉。大約二十分鐘打轉後,一開啟門,人驚呆了。只見丈夫張旭一臉淫邪地將妹妹壓在沙發上,一張臭嘴亂啃著,一對手在撕扯著妹妹的衣褲。妹妹雙腳亂蹬求著饒,高喊姐夫不要……不要。

    美娟怒聲喝斥丈夫住手。張旭轉過頭來惡狠狠地說別管老子閒事,姐債妹還,天經地義,否則老子今天弄死你倆。說完繼續撕扯妹妹衣褲。

    眼看妹妹短褲被扯,張旭掏出了那醃髒的東西。美娟怒不可遏,順手操起房裡的一把鐵鍁,不加思索,對準丈夫腦袋砍了下去。張旭頓時撲嗵倒地,血流如注。姐妹倆嚇得癱軟在地。正巧公婆回來,婆婆報了案。警察過來,張旭腦殼砍開失血過多死亡。美娟姐妹倆當場被警察帶走傳訊。

    最後,警察透過各種方式和手段查清了事實真相,如實公佈。檢察院徵詢張旭父母意見。公婆雖很痛心,但認為其子是自作自受,請求不要追究媳婦美娟責任。來人告訴公婆:美娟本身就沒有一點責任,這是正當防衛。公婆聽了似懂非懂,只是含著淚說好……好……好!

    後來,美娟放了回來。不離不棄地把公婆兩人精心伺候,早幾年兩老陸續駕鶴歸西。美娟也就找了一老頭作伴,平平淡淡地過日子。

  • 5 # 光明236637700

    如果被認定確係強姦且殺夫致死情節,量行還需認定是突發情急意外致死還是具有故意致死行為,兩者量刑大有不同。若屬故意行為,則涉嫌故意殺人罪;若屬突發情急意外,則最高屬於故意傷害罪。須根據具體事實和具體情節而定。

  • 6 # 黃山美

    丈夫婚內出軌犯罪,竟然強姦妻子的妹妹,妻子衝動殺夫,從倫理道德、親情、特別是法律上裁決,都屬於正當防衛,因此妻子無罪,不應該判刑。

  • 7 # 牛頭對上了馬嘴

    提出這個問題的是“talk說娛”,說明是娛樂,不是正題,千萬不要當真。

    一、一般夫妻關係不好,男的不會去強姦小姨子!女方肯定將自己身邊的妹妹看的很緊,妹妹也是時刻警惕自己的姐夫,達不到強姦的目的。

    二、夫妻關係很好,也不會去強姦小姨子!姐夫誘姦小姨子,是司空見慣的事。

    三、不管姐夫與小姨子是強姦還是通姦,妻子是不會殺死自己的丈夫的。原因是現代女性不是烈女或是要保持貞操觀的人,都是過來人,見多識廣,那有為了自己的妹妹貞操而殺人的!

    這不過是“talk說娛”自娛自樂而已,有點自淫了![點亮平安燈][點亮平安燈][點亮平安燈]

  • 8 # 馬振如

    丈夫強姦小姨子,都是自願的,如果小姨子誓死不從,姐夫不會達到目的的,大不了扣扣摸摸而已,沒想到讓姐姐發現了......,該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現在老人養老很難得到兒女的善待。”你認同這種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