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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攝影時尚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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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吐嚕皮兒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是一定可以的。
但是從人情上我覺得還是應該慎重提出要求,最好不要影響到以後兄弟感情。因為很多把老人分開贍養的家庭都是有一定特殊性才選擇這種方式,比如說,兩位老人都不能自理,而一個家庭又分不出那麼多人手和精力來護理老人,或者因為經濟狀況負擔不了兩位老人的贍養,經過老人家同意,就分開贍養了。
一般來說在分開的時候兄弟之間都會約定每個人對彼此贍養的那位老人會贍養到底的,或者是心照不宣的。我的爺爺奶奶就是以這樣的方式養老的,一開始爺爺奶奶都住在我們家裡,後來因為爺爺患有老年痴呆,奶奶總是在家人不注意的時候拿棍棒打痴呆的爺爺,有時候打的遍體鱗傷的,後來沒有辦法就把他們分開了,我家負責爺爺,二叔家負責奶奶。後來爺爺先於奶奶去世了,在爺爺去世以後,奶奶也依舊生活在二叔家裡直到去世,我們也經常去看望奶奶,但是奶奶在叔叔家生活也習慣,叔叔也沒提出來要我們家接走奶奶,所以一直到奶奶去世也沒有發生過贍養糾紛。我想即便提出這樣的要求我的爸爸也是不會拒絕的,因為對於自己的父母應該盡到贍養義務,這種義務不會因為私下的約定而結束的。
但是儘管法律上弟弟是可以要求共同贍養母親的,但是弟弟如果真的有困難也應該儘量以協商的方式來要求哥哥共同贍養好老母親,儘量不要訴諸於法律,有的時候使用強硬的手段不但不利於解決問題,還會讓親情分崩離析。
謝謝邀請,不管父親去世,還是母親去世,只要有一方還在,作為之女都必須盡到贍養的義務,也有家庭的兄弟姐妹間很多人私下約定分擔贍養父母親,但是約定歸約定,生為子女在孝道年前所有的約定都是一張紙,都必須要盡到該盡的責任。不管多少個兄弟姐妹們都要一起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