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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andy伊人

    因為兩年的時間才夠子宮恢復,不然子宮沒有恢復好的話,第一是對孕婦和胎兒身體健康都比較不好,第二就是怕到臨盆的時候肚子太大把原先的刀口撐破了那樣就麻煩了。

  • 2 # 以書話人生

    醫學上,理論來說是這樣,有助於傷口的恢復。

    但實際情況還是看個人體質。

    我兩個娃都是剖腹產的,大女兒11個月的時候發現懷孕了。

    開始時也想不生,後來還是捨不得小生命就留了下來。

    老二在肚子裡也算乖巧,吃得不多,胖的也不多,只比孕前胖了十四斤。

    不過老二出來也有6.8斤,吸收還不錯。

    其實,讓我有勇氣留下老二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我母親在當年生我和我弟也是剖腹產,間隔時間就和我家兩個娃一樣,我想三十年前的醫學技術都可以,況且現在。

    身邊還有一個更不可思議的例子,就是一個媽媽生了孩子四個月後又懷孕了,也是剖腹產,後面老二也留了下來,最後也是母子平安。

    所以沒有絕對,也有三年後還不適合生產的,具體還有看個人,不過為了安全起見,剖腹產二年後再生終歸是利大於弊,不要冒無謂的風險,比起生孩子,寶媽自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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