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每年約有8萬名兒童,因意外事故導致身亡,佔兒童身亡比率的26%左右,其實主要責任都是源於父母的大意,造成了孩子身亡事故頻發,那麼做為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孩子在父母手中出現,你們認為孩子應不應該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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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寶爸循循尚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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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中的彩虹227470979
殺人償命。這跟父母有什麼關係?你總不可能說我自己生的孩子,我想把他弄死就弄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父母可以把孩子打死不牽扯法律的話。那肯定有好多人都會被打死。總而言之,殺人償命。應該是人人平等。只要這個父母還有理智的情況下。當然有一種人,比如她生病了,神經病啊。不認識自己的孩子。這是病人就另當別論。
父母導致孩子死亡是否要承擔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父母故意導致孩子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就要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
如果孩子死亡是因為父母重大疏忽或重大監護不力所導致,從構成要件上看,父母可能已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從死者與行為人之間的特殊關係以及中國傳統倫理道德角度考慮,追責手段相對寬容,類似事件父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較為少見。司法的寬容或許也縱容了類似事件的發生,很多父母在看過那麼多子女夭折的慘劇之後依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同樣的悲劇還在不停的上演,是不是可以考慮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追究一些不合格的父母相應的法律責任,或許能夠給更多不上心的家長敲響警鐘,呵護更多無辜的小生命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