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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娛夫捕娛

    其實我覺得明星公佈公佈戀情是他們的自由,我覺得他們公佈結婚大大方方的告訴大家就好啦,畢竟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如果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告訴大家,那我估計所有狗仔隊的目光都會聚焦在兩對戀人身上,拿安以軒舉例子,一旦公佈,勢必所有的焦點都會聚集在他呢的身上,一旦有風吹草動,各種各樣的新聞變著樣式的出來,你難道喜歡在你享受和戀人二人時光的時候備不住周圍圍著一群狗仔再對你們偷拍,這樣肯定特別的難受,所以我覺得他們不公佈戀情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而且關鍵的事一旦公佈戀情,就會有一大堆的人去查這男方是什麼人,相貌如何,身高如何,怎麼認識的,說不定還會有網友在網上攻擊倆人,說不合適之類的話,倆人在戀愛階段不能享受甜蜜反而被各種網友的網路暴力添堵,我覺得對他們的感情也不好。

    至於恨嫁我覺得這個觀點不成立倒,我對於恨嫁的定義是一天都等不及,而看安以軒他們是處了幾百天才修成正果的,和恨嫁沒有關係,他們應該是更想享受安安靜靜的時光。至於結婚會公佈我覺得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就是結婚希望得到大家的祝福,讓更多的人分享喜悅,而另一個原因就是身為公眾人物,娛樂明星,還是需要像觀眾說明這樣的大事的,畢竟如果外遇了許可權隱婚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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