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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馬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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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思清風憶瀟湘
大家都有脾氣,在外面遇到事了,打一架的後果是你打贏了要出醫藥費,還可能有法律後果。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可能遭到重創,在法律層面你是贏的,但臉面盡失。應該怎麼選擇呢?
如果是我的話,就看是什麼事情了,如果是對方先招惹我的,我會選擇動手。但前提是讓對方先出手(當然是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我再去還擊,這樣就會有理在先。如果對方人多勢眾,我肯定會先跑,不能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啊。但如果是不能跑的情況下,我也不會還手了,儘量護住自己的重要部位,事後,肯定會有法律制裁他們,這時候,就別要什麼臉面了,生命安全才是重點。
說實話,我還真遇到過一次,那次我和幾個朋友吃飯,跟鄰桌的幾個人發生了矛盾,藉著酒勁,雙方的矛盾也很快被激化,但對方有七八個人,我們才三四個,當時,他們先動的手,我們四個人就按住一個人打,最後那幾個人被我們的氣勢嚇倒了,扶著那個捱打的人就走了,但我們人人身上都帶著傷。我的手臂上了也留下了一個到疤痕,自那以後,我們出去就再也沒有打過架了,就算遇到惹事的,我們也是能忍則忍,因為我們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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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旭日東昇hym
所謂的輸錢是指你也許打贏了這場爭鬥,但是你要給對方花錢,或者面對坐牢。輸臉就簡單了,任你打罵,絕不還手!
我是那一個都不想選,我既不想丟人也不想出錢,更不要說坐牢了。能忍就忍,不行就躲,惡人自有惡人磨。你說打死我就像踩死一隻螞蟻簡單。我估計大象也在等你找死,只要有爭鬥之心,你的後果也是我所預料之中。
我的所謂的忍是有限度的,只要是為了口舌之爭,面子之類我都無所謂。但是要是觸動了我的家庭和睦,甚至到了拋祖墳的地步。對不起,我也會奮起反抗,絲毫不手軟。什麼面子裡子,什麼錢財爵位我全然不顧。但我會審時度勢,不會死纏爛打,我有我的方法!只有巧取,不可豪奪。
每個人有優點就會有缺點,虎狼獅豹那一個不厲害,還不是被人治的服服帖帖。如果你孤身一人,手無寸鐵來到大草原上,還敢這樣說話嗎?你馬上就要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先躲起來,避過它們的兇猛攻勢。再找它們活動的規律,然後挖陷阱,放誘餌,裝鐵夾子。只要是捕捉成功,你就是天大的本事也得任我擺佈。
少惹塵間是非,要錢還是要面子還有得選,有時候你就沒有選擇的權利,只有自己強大才有話語權。清政府那一年不得賠上幾百萬兩白銀,指望拿錢買平安,最後還不是落得家破國亡,受苦受難的是老百姓。遭受屠戮之刃的全是手無寸鐵的光大民眾!
人總有陰影的一面,富甲一方的他不比,高官厚祿的他不比,他就愛和身邊人比。如果鄰居買了一部好手機,一輛好車,他心裡就不舒服,隔應的慌!他沒有遠大的理想,沒有豪言壯語,就是要比你強,他的心裡才舒服!
我們什麼都不怕,就怕小人惦記,他不舒服你也好不了。到處說你的壞話,故意在你門口倒垃圾,給你設定種種障礙。相反如果你的地位高處他許多,或者你的經濟勢力超過他許多,他倒認為你的什麼行為都是對的,他處處巴結,處處給你讓行!
要苦修自己的心志,有富不露,有才謙虛,不要讓別人太熟悉你,把玩腦子的時間用在學習上,提高自己的能力比什麼都重要。老虎在森林裡轉悠,惦記他的動物幾乎沒有,而野驢之類的到處走到處是兇險。
能讓步的我絕對不和你爭,不該讓步的寸土不讓,誓死力爭,不是輸錢輸臉的事情!平時不惹事,有事不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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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說
大多選擇不要臉。人家拳頭打過來,使背擋,巴掌煽過來用臉擋。我只相信毛主席說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說什麼也得打回去,管他什麼後果,打過再說。不在乎方式手段,打贏為止。
回覆列表
遇事第一要理智,但是如果遇到不講理的人,聽不懂人話的,一是躲開,如果躲不開,就狠狠的懟回去。
誰也不是聖人,誰都有可能遇到不講理的人和事。
處事方式各不相同,最好的辦法是相信法律,再有就是控制自己的情緒。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