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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生活愛思考的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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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星隨
利益含有多重因素,當知道有私生子的時候,利益損害已經不可避免。首先是感情被撕裂,原配妻子情感被傷害已不可避免,婚姻走向不可預知。其次,非婚生子依然有繼承權,婚生子女將來繼承的財產可能被稀釋。最後,對子女都造成傷害。
最大化維護原生子女及原配的利益。
主要還是情感方面,婚姻能否繼續存續的問題,家庭是任何一個正常人員的歸屬,能否繼續維持家庭穩定存續是應該仔細考量的問題,劃清界線是平衡點,要麼繼續和稀泥,接受現實,有效矯正修正家庭關係,要麼雞飛蛋打,各走一邊,互不來往。
至於最大化保全財產,涉及經濟利益,那隻能是以現實為基礎,正常分配,夫妻各一半,18歲前子女的扶養費,有非婚生子還涉及到轉移共同財產的問題,可以索回並給予少分財產的處罰。
就目前的國情,不管怎麼做,即使男方淨身出戶,好像也抵不了什麼事。家破了,人散了…
想多得錢,就只能先假裝順從聽話了,把老頭子哄高興了,把公司大權都交給你,然後自己再背地裡註冊一個公司,把你爸爸公司的客戶都挖走,讓他成個空殼。至於房產,先讓你媽跟他離婚,你假裝跟他,你媽分走一半是你的。你爸爸剩下的一半你再以結婚外債等慢慢給他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