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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魏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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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成6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朋友媽媽生了場大病,朋友向你借3000元錢,你二話不說就借出去了,這是救急,是真夠朋友的表現,做得對,做得好!
3000元不是大數目,向你借,一是信任你,二是說明你朋友真遇到坎了。事隔一年,這3000元石沉大海,你想要回這筆錢,但很糾結,是吧?要麼是她平時就大大咧咧,不拘小節,可能把這事忘了;要麼當時不只向你借錢,還向其他人借了不少錢,按輕重緩急,關係親疏慢慢歸還,你是朋友,可以暫時欠著。惡意欠款可能性不大。
我對借錢事宜,一貫秉持要麼慷慨解囊,要麼不借,借出去就沒奢望收回的原則。換我,就跟沒事人一樣,絕口不提借錢之事,繼續維持朋友關係,但沒有下次了。如果錢借出去不久,雙方就沒啥聯絡了,已經不算朋友,則可以在適當時機,適當方式旁敲側擊,追要這筆借款。對方裝聾作啞,耍無賴,那就當做善事捐了,不再往來。
這個問題好象不用掛在心上,因為你當時處於有善的心裡才幫的。你的朋會記得的,可能你的朋因為所事,或者因為暫時手頭困難 ,沒有還你,只要有良心的朋友 ,都會記得誰幫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