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瀋陽大嘴巴子
-
2 # 律師看世界
這個問題的的分很多情況予以回答,關鍵的結合兩點來看,第一,幫還款的人和欠款人之間是什麼關係,第二,幫還款的動機或者原因是什麼。
詳細點說,父親母親哥哥姐姐這些直系血親幫還款,如果沒有打借條或者其他有力證據證明是借給欠款人的,我認為認定為贈予的可能性較大,這種幫還款行為的原因應該是出於親情,雙方一般不會有借款的意思,有人好說了我就是借給我兒子還債的,對不起那為啥不打借條?如果再問跟親兒子還用打什麼借條?那親生父親給兒子錢又有什麼不對?養大成人房子車多了去了,難道都是不打借條的欠款?
但如果不是這種特別緊密的血親幫還款,在沒有其它證據佐證的情況下按照普通的社會價值觀來推理,應該定性為借款。當然實踐中還有其它很多特殊原因,例如擔保人幫還款,這不是借款給欠款人還債而是法定的義務,幫還的錢就成了擔保人對欠款人的債權,各種各樣的花式頂賬等等,所以簡單的理解為都是借款很有可能導致起訴的時候適用法律錯誤。
-
3 # 延武徽羊
如果是擔保責任可以幫人墊還,可以把欠條要回,以後可以向欠款人索要。最好不要給別人還錢,做好事不一定有好報。
這個首先看你想怎樣,如果想借,最好寫上借條,如果不好意思開口,可以用委婉的方式去說,現在這社會人心隨時可能變,所以建議寫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