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國公民可以申請投資者居民居留,需要滿足如下四個投資條件之一:
對在盧森堡已經註冊的現有公司投資至少有50萬歐元且承諾至少5年:
保持他們的投資;
就業水平必須等同於投資時的水平(在收購困難公司和裁員計劃的情況下,上述要求不適用);
投資至少50萬歐元建立一家新的公司,並且承諾在未來3年內至少5個工作工作機會。招聘員工必須與國家就業局合作;
投資得少於300萬歐元新建或者進入一家投資管理基金,該基金在盧森堡有註冊辦公室及良好的資質(需要一些列良好資質的檔案證明);
在盧森堡成立的現有金融機構存入資金的金額至少為2000萬歐元,並承諾保留該存款至少5年(可現今儲存也可透過貨幣替代手段的方式持有)。
特別註明:
對於現有或將要建立的企業所投資至少500,000歐元的,行業必須集中於商業或工業活動;直接和間接投資涉及不動產的不被考慮為獲得投資者的居留許可(比如購買房產是不能獲得居留許可);
存入或投資資產的有效受益人必須是投資者本人、其配偶或註冊伴侶。
第三國公民可以申請投資者居民居留,需要滿足如下四個投資條件之一:
對在盧森堡已經註冊的現有公司投資至少有50萬歐元且承諾至少5年:
保持他們的投資;
就業水平必須等同於投資時的水平(在收購困難公司和裁員計劃的情況下,上述要求不適用);
投資至少50萬歐元建立一家新的公司,並且承諾在未來3年內至少5個工作工作機會。招聘員工必須與國家就業局合作;
投資得少於300萬歐元新建或者進入一家投資管理基金,該基金在盧森堡有註冊辦公室及良好的資質(需要一些列良好資質的檔案證明);
在盧森堡成立的現有金融機構存入資金的金額至少為2000萬歐元,並承諾保留該存款至少5年(可現今儲存也可透過貨幣替代手段的方式持有)。
特別註明:
對於現有或將要建立的企業所投資至少500,000歐元的,行業必須集中於商業或工業活動;直接和間接投資涉及不動產的不被考慮為獲得投資者的居留許可(比如購買房產是不能獲得居留許可);
存入或投資資產的有效受益人必須是投資者本人、其配偶或註冊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