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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260244716198

    1、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隨時可以提出辭職。 2、《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教師辭職不能隨時辭職,最好選擇在學期的期末,這樣便於學校安排工作。如果一定要在學期中途辭職,是不違法的,但是於學生於學校是不利。作為一個教師,應該選擇合適的時候辭職比較好。 3、辭職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是辭職報告。 4、辭職的程式。辭職沒有固定的規範的程式,遞交了辭職報告就可以了。但是,做一個有素質的離職者,可以走一下這些程式:A、遞交辭職報告,語言要得體,不要有過激語言,多用感恩禮貌語言。B、和領導交談,談談心也可以,說說客套話也可以。C、站好最後一班崗,做好交接工作。D、歸還公物,結清賬目。E、開好離職證明

  • 2 # 使用者698071811021

    離職需要辦理的流程有:1、離職之前要提出書面辭職申請書,交代辭職的原因;2、確定辭職後,將辭職申請書交給領導簽字批准,簽字完成後,將辭職申請書交給人力資源部留檔;3、通常辭職要在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做好工作交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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