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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求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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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野之峰
這個問題怎麼說呢,對於不文明現象,譴責是必須的。
但是誰又能保證自己沒有過不文明舉動?誰又有底氣、資格去譴責他人?說白了,說小了一個社會問題,大了說是一個民族素養的缺失! 記得九十年代,在北京的公交車站、火車站、廣場等,隨時可見佩戴紅袖標的人,他們的工作之一就是,檢查和勸導一些不文明現象,如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
他們對亂扔垃圾者進行勸導,並責令其撿起垃圾入桶;對隨地吐痰者則進行罰款,那時是五元,當時來說數目不小了。幾年下來,基本到處都是乾淨整潔的,幾乎少見不文明現象發生。所以在那些年代,精神文明建設對國民影響是積極的,也是深遠的!本人深有體會,至今每每見到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者,油然而生的厭煩和噁心!
再看如今,公園長凳處 : 人來了,一片歡聲笑語、竊竊親暱;人走了,滿是垃圾,一片狼藉!而最讓人憤怒的是——每個長凳旁都設有垃圾箱!
為今之計在於 :文明出行,人人有責! 嚴於律己,弘揚美德!
隨地吐痰確是一種不文明的現象,重在進行教育,壞習慣需要時間才能改變,一朝一夕做到是很難的,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解決這個問題很難,重要的要有規章來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