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物: 1、大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蘇格蘭哲學家,出生在蘇格蘭的一個貴族家庭,曾經學過法律,並從事過商業活動。1734年,休謨第一次到法國,在法國他開始研究哲學,並從事著述活動。1763年,休謨又去法國,擔任英國駐法國使館的秘書,代理過公使。1752年至1761年,休謨曾進行過英國史的編撰工作。休謨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論》(1739—1740)、《人類理解研究》(1748)、《道德原則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1757)等。 2、約翰·洛克,著名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全面系統地闡述憲政民主基本思想的第一位作家。他的思想深刻地影響了美國的開國元勳及法國啟蒙運動中的許多主要哲學家。 3、喬治·貝克萊(George Berkeley)(1685年—1753年)是英國(愛爾蘭)近代經驗主義哲學家三代表之一(另兩位是洛克(John Locke)和休謨(David Hume)),著有《視覺新論》(1709)和《人類知識原理》(1710)等。
代表人物: 1、大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蘇格蘭哲學家,出生在蘇格蘭的一個貴族家庭,曾經學過法律,並從事過商業活動。1734年,休謨第一次到法國,在法國他開始研究哲學,並從事著述活動。1763年,休謨又去法國,擔任英國駐法國使館的秘書,代理過公使。1752年至1761年,休謨曾進行過英國史的編撰工作。休謨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論》(1739—1740)、《人類理解研究》(1748)、《道德原則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1757)等。 2、約翰·洛克,著名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全面系統地闡述憲政民主基本思想的第一位作家。他的思想深刻地影響了美國的開國元勳及法國啟蒙運動中的許多主要哲學家。 3、喬治·貝克萊(George Berkeley)(1685年—1753年)是英國(愛爾蘭)近代經驗主義哲學家三代表之一(另兩位是洛克(John Locke)和休謨(David Hume)),著有《視覺新論》(1709)和《人類知識原理》(171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