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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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老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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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聲吼劍客
男方支付女方索要的彩禮是為了和女方結婚。現在男方有病死了,女方還想結婚嗎?如果想結,就辦個陰婚 ,如果不想結了,就退給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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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巧兒執著
不知道男女雙方有沒有同居,如果同居了,雖然沒有結婚,但形成了事實婚姻,相當於有短暫的婚史,但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那男方家長和女方商量著適當退還彩禮。
如果沒有同居,送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因為男方有病死了,婚也結不成了,這是望門寡,男方給女方下的20萬彩禮應當返還,男方家長考慮是因為自己兒子去世造成的不能結婚,適當給女方留點,顯示男方家長情商比較高,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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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靜土居士4342
女方應該20萬彩禮,原數退還男方,沒結婚登記沒律行法律程式,過了彩禮算訂婚沒結婚,男方病故,女方自動退回彩禮,。與理與法都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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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點小小的善良
這種情況下,女方應該退還彩禮。因為彩禮是結婚的附加條件,沒有結婚,這個附加條件自然也就不成立。 男方去世了,對男方家庭,對女方本人都是不幸的,都是損失,雙方應該協商好,妥善處理好這個事情,不要因為錢傷了感情傷了心。
男方家人主動找女方去要啊,女方也應還給男方。當然,這裡也有這麼個說法,看你們是不是沒結婚已同居,如果同居了,男方適當給女方個補償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