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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定010101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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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號特約評論員
要想管理好行人及非機動車,就需要嚴格管理,透過宣傳教育根本就沒有任何效果的,因為很多人都有佔便宜的心裡,所以只要違章就必須懲罰,不能遷就其違法,提高違法成本,透過制度約束讓其不敢違法才行。
另外發生交通事故誰違法誰承擔責任,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沒有所謂的“弱者”可言,原本《交通安全法》中規定本意是,在機動車沒有責任的情況下,承擔最高不超過10%的責任,是想透過交強險對非機動車或行人給予人道主義的賠償,因為傷著畢竟要支付醫藥費等各類費用,主要是降低其醫藥費用支出,但就是這一條被很多人利用,不管自己是否違章在先,只要出了事故就讓機動車賠付。
所以各類車輛、還是行人,只要違法了就要承擔責任,發生交通事故了,按各自的過錯承擔響應的責任,只有這樣,很多人才會意識到不能違法,違法成本高,違法後自己要承擔後果,所以只能在制度上及法規上進行約束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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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여생안부
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完全是我們自己主動遵守。對於極少數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及非機動車輛,交警有權利給予一定的懲罰措施!其實,認真遵守交通法規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尊重生命!珍愛生命!
昨天我肯定中招了,幾個人站公交車旁邊的斑馬線不動,我錯開一個車道。等我馬上到斑馬線了,他們突然動了,我也不敢突然急剎,老婆抱著孩子在後邊,我怕晃到孩子,從來不急剎,百分之百中招了